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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四次去北京上訪遭非法關押、勒索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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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0月4日】我是一名普通工人,沒有多少文化,在工作中積極肯幹,認真負責,大家對我印象很好,評價很高,領導也信任我。但是由於家庭矛盾,想不開好鑽牛角尖,導致身體得了很多病,如出現腦血栓的嚴重現象,不論黑天白天就想睡覺,迷糊、低血壓。儘管這樣,也捨不得多花錢給自己看病,所以心情不好,經常到江邊溜達。有一天,我在江邊看見有一些人在那煉功,他們對我非常好,說法輪功可以祛病健身,引起了我的興趣,我就同他們一起煉功。從我修煉後,身體所有的病症全部消失,八年多沒吃一片藥。

1999年7月20日以後,我在電視上看到不法人員栽贓陷害法輪功、誣蔑我師父的時候,我就哭了。我心想:不管他們怎樣污衊法輪功,我都跟隨師父。我們的師父是和藹可親而又莊嚴神聖的。我認為是他們不知道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如果他們了解了法輪功一切都會好起來。我想到了上訪。

2000年3月,我到北京去上訪,想說明法輪功的真象,要求停止迫害法輪功。但是還沒到信訪辦,就碰到一輛警車,我對警察說:我要去信訪辦,我是學法輪功的。結果就被非法抓捕帶到派出所,並把我們非法關押到一個籠子裏。

我們絕食抗議,三天沒吃飯,要求放我們出去。不法人員把我們轉送到北京監獄,非法關押了15天。後來黑龍江省牡丹江市長安派出所的王明江用手銬把我們銬回牡丹江市,先帶到長安派出所,後又劫持到牡丹江市「興隆看守所」非法關押了27天。

那時我丈夫想讓我快點出來,就悄悄的給「東安分局」的張局長5000元錢,後又被王明江勒索了4000元錢,才放人。當時王明江恐嚇說:「你給張局長5000元錢,他能讓你出來,我還能讓你進去。(註﹕牡丹江市東安分局主管長安派出所)

2000年5月份,我到文化宮廣場煉功,又過來幾個大法弟子和我一起煉功。後又被公安非法送到興隆看守所關押了15天。

同年端午節那天,我同另一大法弟子又去北京說明真象、證實大法,在天安門廣場煉功,被非法抓捕後關押到牡丹江市駐京辦事處,又由牡丹江市長安派出所的王明江非法押回,直接送到興隆看守所非法關押。我家又被王明江非法勒索了4000元錢,王說關押15天後放我回家,但是15天後他不但不放我回家,還把我送進齊齊哈爾雙城女子監獄迫害。

在興隆看守所裏,我們集體絕食要求釋放。幾天後被惡警強迫灌食。在我前面有兩名大法弟子,一個是山東的小媳婦,惡警指使刑事犯把小媳婦強迫按到椅子上,用一個擴嘴器把嘴擴開,將已經發紅的陳苞米做成粥,再加許多鹽,讓幾個刑事犯給她灌。

在灌食時有一個叫李靜的惡警覺得好玩,笑嘻嘻的也要灌,於是李靜就拿著杯子,把人當漏斗死命的往裏灌。一會山東小媳婦就從椅子上出溜下來,直挺挺的躺在地上,像死了一樣。再灌姜玉芝,當刑事犯按住她時,姜玉芝就全身抽了,也躺在了地上像死了一樣,結果也沒灌成。惡警們又拿來「救心丸」往她們嘴裏按,也按不進去,最後才用車送往醫院,後果不詳。

在女子監獄,我被關「小號」,一切行為都受到限制,一天只允許上三次廁所。跟我關在一起的一個小姑娘憋不住,尿了褲子,為難得直哭。我們一天被強迫糊13個小時的小盒,晚上還被強迫看電視,都是誣蔑「法輪功」的內容。

由於「小號」又有人進來,擠不下,我被弄到「大班」區和許多人在一起。有一天我們集體在院內煉功,場面很壯觀,女警察害怕了,邊去找男警察。男警察們手拿電棍打我們、電我們。其間還有被指使的刑事犯對我們拳打腳踢,我被一個叫李榮的刑事犯踹壞了腰,疼了一年,勞教所警察不管不問。監獄給的飯少吃不飽,白天被迫下地幹活。後我又被送到「哈爾濱戒毒所」迫害。

2001年10月前我們第三次去北京上訪。在信訪辦,把我被迫害勒索的事寫了一頁字交給了信訪辦。沒想到的是,信訪辦的人又把我們圍住,並對我們拳打腳踢,非法把我們抓上車送到「牡丹江駐京辦事處」,後來由牡丹江市「五星派出所」趙志強帶回,並被非法的變相的勒索2000元錢。

2002年9月,我第四次去北京上訪。那時有很多同修幫我發正念,我在天安門廣場,高高的舉起「法輪大法好」的橫幅,並大聲說「大家看!法輪大法好!」有許多人都注視著我,然後我安全的返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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