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察院:
我叫張培齊,住吉林安圖縣明月鎮居民,現被安圖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酷刑折磨、刑訊逼供致使我的下肢嚴重癱瘓,頭昏腦脹,疼痛難忍,生活不能自理,終日躺在安圖看守所監室裏,過著非人的生活。
今寫信向最高檢察院及各位領導如實申訴。我被安圖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金鎮山,安圖海溝金礦公安分局譚廣明,安圖縣公安110巡警羅成文、小崔等人對我施行酷刑折磨、刑訊逼供造成我雙腿癱瘓事實真象。
2004年3月20日安圖國保大隊申京桂、郜波、於學、金海松、金鎮山、110巡警羅成文、小崔和海溝公安分局譚廣明等十多人,對我施使長達7天7夜的非法酷刑逼供。他們兩人一班車輪戰,把我雙手銬在老虎凳上動彈不得,腳上戴上鐐子,腰部用繩子綁住,坐在老虎凳上腰抻直不能動一動,不許閉眼。24小時全天候輪流酷刑折磨。他們張口即罵動手即打,雙手拽頭髮。他們把我的雙眼蒙上黑布關押在海溝公安分局二樓房間內。
3月21日羅成文、小崔、金鎮山等人對我進行拳打腳踢,羅成文拽著我的頭髮用盡力氣亂拽,頭髮被拽掉一地,頭皮被拽腫。下午海溝分局譚廣明把我的手銬腳鐐打開,讓我從老虎凳站起來,強迫酷刑逼供,讓我做騎馬蹲檔式,我不做,他找來一把膠皮警棒對我的頭部,腿肚子和腳及身上各部位用力打,我的頭被打成許多大包,流血,腳腿當時不能站立,雙眼青紫色,失去知覺,全身處於癱瘓狀態,小腿和腿肚腫脹成紫黑色。譚廣明邊打邊說:他是延吉市社會流氓,這裏是延吉市的地方,專門打人而且打人最厲害,不講話就整死我,扒我的皮,活著比死都難受。
譚廣明打了我近一個小時,我告訴他不許這樣殘忍折磨,我們之間無怨無恨,我又沒犯甚麼罪?他越打越兇,對著我的腿肚部份已打成黑紫色還不停手,我告訴譚廣明:我的腿已經殘廢了,我要到公安局、檢察人大告你刑訊逼供。他一副無賴相,說:「誰看我打你了?有證據嗎?你問問在場的人誰看見我打過你。」我被譚廣明打得昏迷不醒。譚廣明又逼迫我雙腿盤在一起,坐在老虎凳上。
3月22日,羅成文、小崔看到我的雙腿發硬腫脹,羅成文說給我治一治,他找來一把凳子把我的雙腿強行拽到凳子上,我痛的死去活來。羅成文用雙手對著我的雙腿打,我被打的痛暈過去,我剛有點清醒,對羅成文講不要這樣對待好人,他邊打邊罵說:「你再喊我非把你的腿打殘。」
下午譚廣明、於學、金鎮山,對我又一次施行酷刑,金鎮山點燃兩根香煙插在我的鼻子裏,我的眼淚和鼻涕流一地,氣喘不上來頭昏腦脹。金鎮山手拿一根木頭對準我的頭部猛打,本來頭上的傷沒好腫脹,這樣頭上的血包和傷口疼痛難忍。譚廣明、金鎮山、於學三人用拳腳踢打我,我被從老虎凳上打倒地上,他們仍然繼續踢打我身體各部位,我又一次被打昏迷。
3月23日金鎮山、於學、譚廣明、羅成文、小崔等人輪番對我施行酷刑,拽頭髮然後用手搓我的太陽穴,當我被打昏迷時,他們用礦泉水往我頭上澆水,我的頭髮拽一地,頭皮發腫,太陽穴非常痛。
3月24日,羅成文、小崔、於學等人對我進行五天五夜的折磨。我的眼腫脹淌眼淚,疼痛難忍,我的眼稍微閉一下他們就用腳踢我的小腿骨,我的腿始終腫脹疼痛難忍。晚上11點左右,金鎮山和另一人對我進行又一次半夜酷刑折磨,金鎮山手拿一根早已準備好的一米多長的木頭方子,對著我的頭部,腳、腿、眼、嘴、頭髮身體各部位毒打,我的頭部又一次被打出血。金鎮山又一次點燃香煙插在我的兩鼻子孔上,我被煙嗆昏過後,金鎮山又用木方繼續打我的腿骨,腳、頭等部位,打累了就用皮鞋踢我的小腿骨,反覆酷刑逼供二個多小時。我的嘴被多處打爛血流一地,金鎮山邊打邊罵:「死人我都能讓他講話,我的辦法有的是,時間有的是,天天玩死你。」我同他講:「我甚麼都沒有做,我煉功就是為了做個好人,難道做好人還有錯嗎?」接著他又打我的嘴,我說:「你這就是刑訊逼供,執法犯法,我一定告你。」金鎮山說:「你憑甚麼能告贏我,你沒有證據沒有證人,誰給你作證?你就按照我們提供的線索講了吧,你不講是不行的,所以就得打。」他越打越兇,我被打的奄奄一息、昏迷不醒。
就在這樣殘酷的刑訊逼供下我違心地按照他們的意願回答了他們所問的問題,也就是我的「犯罪事實」所謂的「口供」。
3月26日,申京柱、譚廣明、於學等人找醫生給我打靜脈注射,我已經被打的奄奄一息,他們怕我死了不好交待,所以急找醫生為我醫治。羅成文還要動手打我,申京柱告訴他們不要再打了。
3月27日,他們又找醫生給我輸液,我的全身已體無完膚,全身腫脹,雙腿已癱瘓,雙眼看不清物體,腳站不起來,頭和全身已失去知覺。下午申京柱、於學等人把我從海溝公安分局拉回安圖,5點左右我被於學等人抬進看守所,當時值班工作人員不收,押我這樣的奄奄一息的人必須有局長的批示,誰都怕擔責任。於學強硬把我連拖帶抬關進看守所監舍。
監舍內有20多個在押人員都看到我被打變形而且快要死的人,全身腫脹,不省人事,雙腿癱瘓至今,二個月之後才有所甦醒。而且大小便失禁,一個月大便一次,現在每天只能躺在監舍內,坐都不能坐,至今已有五個多月了無人過問我的病情,我有時痛的昏迷不醒,有時請求給我看病,但至今無人管無人問。
我曾找駐所檢察院工作人員反映實情,他們只是給反映一下,沒有人管。看守所因我沒有錢不給看病,所以我現在每天掙扎在死亡線上,這期間檢察機關竟然還給我下達批捕證,當時我都處於昏迷狀態,沒有我的簽字就對我批捕,而我的傷殘沒有人過問,現在我的單子已到法院,檢察機關就是按照公安金鎮山等人對我刑訊逼供的材料進行定罪。
我要求給我一個合法的處理,對我的傷殘我急需治療和護養。我希望高檢維護法律的尊嚴,秉公執法,還我人身自由。
申訴人:張倍齊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10/12/533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