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11月1日,西站分局才通知張海霞的丈夫:張已被判兩年勞教,關押在北京市女子勞教所五隊。
11月5日,北京市天堂河公安局勞教內部醫院打電話告知張海霞的丈夫,說讓張海霞有病住院。
11月15日,張海霞的丈夫到勞教所看望她時,由張海霞的「責任人」、隊長馬靜帶到醫院,張海霞由三個輕病號扶著出來,基本上不能行走,坐在一個凳子上腿一直在顫抖,腿腫的很粗。她丈夫要看傷在哪裏時,馬靜立即把他拉開不讓看。馬和另兩個醫警站在面前監視不讓他走近。
2004年8月19日,北京大興區仁和醫院又來電話,告知她的丈夫說張海霞有病讓來醫院簽字。
9月11日,是勞教所規定的接待日。馬、陳隊長不接見,說要在醫院看望病人必須病住滿三個月才行。在她丈夫的強烈要求下才同意,他看到張海霞已瘦得皮包骨,絕食18天,腿在不停的發抖,說話有氣無力,聲音很小。
2004年9月15日,張海霞又被轉送到唐山開平勞教所,現仍在繼續非法關押。
北京市女子勞教所五隊電話:010-60278899-5502/5501管理科5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