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知情者披露黑嘴子勞教所管教酷刑折磨陳敬儒經過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1月4日】我曾被勞教,因為我不是法輪功學員,勞教所對我們比較寬鬆,所以我有機會親眼目睹很多法輪功學員被酷刑折磨的情況。同時,有機會接觸一些堅定的大法弟子。現在我把伊通縣糧食收儲公司陳敬儒幾次被迫害的情況寫出來。

陳敬儒,女,近40歲,人比較文靜,也很能吃苦,特別能克制自己。由於她的表現,我對她印象很深,很好。比如,在黑嘴子勞教所裏很苦,每次她接見帶回一些吃的,她都分給大家,而別人有好吃的時,她總是儘量的避開。特別是晚上工作到10點多鐘,她也始終堅持把既是寢室又是工作室的房間打掃乾淨。寢室裏的大掃除總是她首當其衝,開水少她就留給別人,自己用冷水。因此,我對她印象極好。

特別是有一次,我跟她說我一旦出去要報復送我進勞教的那些人。她給我講了很多道理。使我打消了這個念頭。她說的話我還記憶猶新。她說她自己只不過履行了一個公民的上訪權,向國家反映了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就遭此冤,而參與把她批勞教的她都認識,像公安局的馬政委,政保黃科長,韓傑,張劍波她都認識。特別是看守所的鄭所長因她煉功給她戴過腳鐐子,還把她下雪天弄到外邊凍三個小時。她說,對法輪功的迫害是江澤民一手操作的,江就像一個劫機首犯,脅持其他人同它一同幹壞事。給你升官,讓你發財,否則就降職降級,嚴重就給你扣政治帽子了。如果不是這樣搞株連,又有誰會害這些好人呢?這場迫害根本就維持不下去了。

在黑嘴子勞教所裏她被迫害得很嚴重。第一次是在2000年8月中旬,具體哪天我沒記住。那一次警察把她由三大隊調到六大隊(嚴管大隊),剛開始,六大隊李紅大隊長找她談話,要她認罪,認錯。她據理力爭,後來李紅大隊長無言以對,隨後組織人對她實行車輪戰,威脅利誘她接受她們的思想,沒達到目的。第三天,管理科的岳科長和六大隊李紅大隊長把她叫到管教室,她們身穿警服,各持一個高壓電棍逼她認罪認錯。岳說:「知道你修得堅定,不讓你決裂,欠點縫,認罪認錯就行。」陳敬儒說:「我沒有錯,上訪是公民的權利,信仰自由是憲法賦予的,公安部的條例和憲法抵觸,且沒經過人大履行正常法律程序,是完全無效的,對法輪功的錯誤處理遲早要得到糾正的。」岳科長和李紅大隊長一聽就一起拿電棍猛烈電她臉部,脖子,還使勁電她頭部,一邊電一邊喊:「電你這花崗岩腦袋。」把她的頭髮大部份燒焦,臉、脖子被電的紅腫,有很多大泡,電了一個多小時,看她不屈服,岳科長就喊來四、五個管教,蜂擁而上對她掄耳光,岳科長還氣急敗壞地用拳頭猛擊她的前胸,抓住她的衣服使勁往牆上撞她。後來的那幾個管教中有從三大隊調去的胡管教。這樣嚴酷的迫害陳敬儒也沒屈服,第四天三大隊就把她接回來了。

還有一次是長期體罰她,讓她每天除吃飯、上廁所、睡覺外就蹲著。那是2000年9月到10月,大約40多天,一般每天長達15~16個小時,最少每天也要蹲12小時。特別是剛蹲完起來時,看她的表情就知道疼痛難忍,走路都很困難。

最嚴重的一次是在2000年11月17日,上午九點多鐘,王麗華管教和席桂榮大隊長穿警褲,上著毛衣,用高壓電棍對她猛電2個多小時。剛開始是王麗華管教把她叫到管教室,我預感到會發生甚麼,就機智的耳聞目睹這件事的全過程。剛開始席大隊長讓她背所規所紀,她背不下來,就直接問她:「你能不能認罪認錯?」陳敬儒說:「不能。」席又問陳敬儒是要共產黨還是要法輪功,陳敬儒回答:不存在這樣的選擇,法輪功教人做好人,遇事先考慮別人,有持久的利他性,對社會、對家庭都是有好處的。共產黨不是也喊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嗎?」看她不妥協,兩個管教就各持一個高壓電棍猛電她頭、臉、脖子、後背。起初陳敬儒對管教說你們不要執法犯法,善惡有報。兩個管教不但不聽,還把陳敬儒的兩隻手銬到背後,繼續電她。陳敬儒被電的全身抽搐,身體亂蹦,拖鞋也被打丟一隻。大約持續2個多小時,直到吃中午反兩個管教才停手。陳敬儒的臉被電得嚴重紅腫變形,布滿了水泡,脖子電的像菜花一般,基本上是密密麻麻的小膿點,後脖處有一些大水泡,後背被電黑。頭髮大部份被燒焦,頭皮上都是血泡,全身散發著一股難聞的氣味。晚上時我悄悄問她:「內臟有沒有問題?」她用十分微弱的聲音告訴我:「頭髮木的厲害,後背、前胸特別是後背疼痛難忍。」我簡直無法想像晚上她是怎樣枕枕頭的。這一晚,好多人都悄悄哭了,我失眠了,把這一切寫進了我的日記。後來我先她回家,她送我一雙襪子做紀念。

在黑嘴子勞教所三大隊,打罵、體罰是家常便飯,副大隊長一邊罵一邊說:「就得給我使勁打,承受不了就得寫。」王麗華管教還到各寢室恐嚇大家,問大家這裏像不像渣滓洞。

我回家後發現很多人不相信勞教所打人,良知驅使我寫下我見證的迫害事實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