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0年2月我們不肯放棄修煉,女兒進京上訪,被抓回當地派出所,受惡警毒打,並罰款2000元。我在2001年「五一節」晚做真象資料,被人舉報,抓去看守所,當時還錄了像,當晚我被銬在床上銬了一夜,第二天坐了一天鐵椅子,在提審時被惡警王全峰毒打兩次。以後把我自己關在一間房子裏,從此吃不下飯,最後連水都不想喝了,身體一天天的瘦到80多斤,走起路來都不穩。他們就在第27天的晚上把我送到醫院,在我抵制他們的情況下輸了四瓶鹽水。第二天照樣吃不下飯。就這樣自己在一間房子裏受盡了孤獨的煎熬,一個月到了,使我沒有想到的是,6月2號惡警又把我送去了王村勞教所,我被非法勞教三年。在那地獄般的魔窟裏,身體不舒服,有病了也照樣被迫幹活,發燒不到40度,不讓上床躺著。有幾次我突然肚子痛,痛得不敢動,眼裏長了一個東西直流淚,不能睜眼,照樣逼迫幹活。惡警利用各種手段讓你徹底放棄修煉,有一個張老太太60多歲,因不屈服,絕食抗議,惡警經常把她抬下樓打針,折騰得皮包骨頭,因時間長,有一隻眼睛爛了,才放她回家。
有一個姓崔的學員在兩年的時間裏沒屈服,吃了很多苦,沒有自由,整天有兩個惡徒陪她在一間房子裏,不讓睡覺,熬得她站不穩,坐不正,勞教所確實是人間地獄。
被迫妥協的人在幹活時惡警不讓說話,上廁所也受限制次數,嚇得不敢多喝水,進出門打報告,須經過允許。不准一個人行動,最少兩人,走路拐彎走直角,吃飯、洗刷、上廁所都規定時間,洗刷一般幾分鐘,整天生活在緊張中。有年輕的,年老的,都有行動慢的,超了時間,就是違反紀律扣分,早上起來就幹活,一直到晚上10點、11點睡,整天坐在一個小凳子上,特別剛進去前幾個月,屁股都坐破了皮,痛得不敢坐,時間長了,每個人的屁股都落下了印。被迫妥協的人的身體都不舒服,各種病都出現,照樣被迫幹活,60多歲的老太太都累得手指伸不開,很痛就用熱水燙燙再幹,數量上不去,就加班到晚上12點多,中午不休息。惡警利用各方面賺錢,例如,每年讓學員制兩身統一服裝,他們進回布,學員自己打夜班做出來,布料錢、加工費照樣收費。學員給學員理髮,照樣收費,就這樣剝削學員的勞動力。醫院、伙房、小賣部等東西都比外面貴,都是他賺錢的地方。家屬去接見住宿,吃飯,住一宿床有50元、30元、20元的住宿費,一斤水餃12元,菜也很貴,做飯、炒菜都是學員自己做。
勞教所不放人就是打著法輪功學員的旗號,向政府要錢蓋了大量的新樓房,裝飾了所有的舊樓房。光學員纏線圈一年就收入三、四十萬,餘外政府撥款。惡警為了私慾剝奪人力、物力,就這樣迫害得法輪功學員家破人亡,妻離子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