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可以這樣做:
1. 找到曾經被迫害過現已回家的法輪功學員,了解具體的通信地址、那裏警察的情況,直接把講清真象的信寫給他們。
2. 在知道同修被關押地的情況下,也可以把信封寫上同修的名字,而信的內容是講真象的。
信寫好後盡可能多找同修大家討論,儘量寫得全面細緻、語氣中正、用心純善,道理感人,事實清楚,讓他們真的感到大法弟子不是在說教,更不是在求他們,而是真心對他們負責,為他好。一定不能用指責的方式。
監獄、勞教所警察的職業特點:環境相對封閉,多數具有中專以上學歷,有知法的一面,同時更有在那裏他們就是『老大』、固步自封、好勝鬥狠的負面性格。所以,請大家根據這些特點,看怎麼處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