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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錦州市大法弟子張殿國被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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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月23日】迫害人:

劉榮林,男,46歲,家住遼寧義縣義州鎮,時任義縣縣委副書記。宅電:0416-7724103
楊景成,男,50歲,家住遼寧義縣義州鎮,時任義縣政法委書記,610主任,已得報應,於2002年秋腦出血身亡。
牟桂良,男,53歲,住義縣義州鎮,宅電:7721109 ,手機:13604160109,當時任義縣公安局副局長,主管迫害法輪功,現在主管義縣公安局辦公室。
楊玉祥,男,56歲,住遼寧義縣義州鎮,當時任義縣公安局政保科科長,現已遭報應患腦血栓被迫退休。
此外劉寶權、景學民、王英男、李東野、支玉實、董建華、張躍軍等義縣公安局鎮東派出所幹警及政保大隊部份人均參與了迫害。

迫害經過

1999年7月20日早7點,張殿國剛從義縣大佛寺煉功點煉完功回到家,便被鎮東派出所及政保大隊十幾人房前屋後團團圍住,不由分說瘋狂抄家,搶走大法資料若干,並將他綁架。在鎮東派出所非法傳喚關押至第二天凌晨一點。期間受到當時任義縣公安局政保大隊副隊長鄭忠臣的非法審問。完全剝奪人身自由,給家人、孩子、親朋好友帶來巨大精神傷害,造成很惡劣的社會影響,給本人打擊巨大,影響了診所生意,間接經濟損失無法統計,也無法挽回。

1999年8月7-9號,張殿國又被錦州市公安局一處處長徐某、科長劉某強制帶到義縣人民政府招待所非法審訊,惡警私設公堂,非法體罰,強制長時間站立,非法審訊18小時,剝奪一切人身自由,不給飯吃,第二天中午才放回家。

1999年9月中旬,因下鄉送大法資料,被義縣公安局非法治安拘留15天,然後又非法轉為刑事拘留22天,期間受到楊玉祥,張國忠等人非法審訊,受到張國忠拳打腳踢,逼供,虐待。每天兩個玉米麵窩頭,白水煮白菜,並訛詐高額伙食費每人每月360元。 按國家政策每人月應收伙食費90元 。關一天,也強收360元,關10天也強收360元,當時收款負責人是義縣看守所副所長曹麗華。釋放時高額收取非法押金3000元,鎮東派出所收2000元,街道收1000元,沒有任何收據。

1999年10月27日,進京上訪返回家後,被義縣鎮東派出所非法拘留,因時任政保科長的楊玉祥向他敲詐錢財5000元,他被迫害得生活已經很困難,拿不出這筆錢,楊玉祥便把他從行政拘留轉刑拘。他被刑拘28天,行政拘留25天,共53天,期間受到非人的待遇,在號中受盡凌辱、歧視。政保科向張殿國夫妻每人勒索2000元,共4000元,伙食費每人720元,計1440元。

2000年10月左右,義縣義州鎮黨委書記蔡汝麗派代鎮長(錦州來的姓李)到張家監控,軟禁24小時,監控長達22天,白天3個人,晚上2個人,在張家住,李某某等三人住在張家床上,讓張和家人住地下,外面還有流動人員,剝奪人身自由,打亂了正常生活,上街買菜都得跟著,街道主任梁丹天天上門干擾,並且無數次向上級彙報監控情況。

2001年11月,張殿國被長春市農安縣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隊長李某、惡警張某,在義縣公安局鎮東派出所及政保大隊楊玉祥的配合下,將張殿國非法抓捕,將其銬上鐵銬,雙手背銬,坐車1000多里,押至吉林農安縣,並對其殘酷毒打,大嘴巴無數個。車行途中,惡警用腿、肘頂胸部。手銬直到銬到張殿國的肉裏,直到現在還留有傷痕。張殿國在農安縣看守所被非法關押18天,被惡警毒打2次,刑訊逼供多次,強制勞動,整天勞動,每天2個窩頭,白水煮土豆、爛蘿蔔,每天睡潮濕的水泥地上,鋪蓋是草簾子,受到非人虐待,度日如年。

2002年8月份,張殿國與外地同修往大連運送大法書 ,因外地同修被跟蹤,受牽連,被遼寧省公安廳、錦州市610惡警李協江、錦州市國家安全局張某某等三人及義縣公安局政保大隊長張彥復、惡警王佔林等綁架,劫持到義縣公安局政保大隊,刑訊逼供一宿,審訊負責人:李協江、張彥復、王佔林、李春雨、周某某、景學民、王君林等政保大隊全體惡警。審訊並雙手銬上鐵銬一宿,搶奪大法書 《轉法輪》11箱,528本,價值6336元,運輸車輛同時被扣押,沒有任何收據、清單等手續,然後刑事拘留11天,罰款人民幣15000元,政保大隊罰款沒開收據,錢交給大隊長張彥復,同時非法抓捕大法弟子多人,有李克、雷某某等共5人,其餘幾人遭到同樣審訊、拘留。雷被罰5000元,交義縣公安局政保大隊李克被罰15000元,錦州水產局辦公室主任大法學員柴立彬被罰款7000元,交錦州市國安局國保支隊,營口大石橋市一功友被罰8000元,交錦州市公安局。

2002年10月24日,因中共召開16大,義縣縣委縣政府、政法委、公安局層層密謀,瘋狂抓捕全縣大法弟子83人。張殿國也在其中。同時被抄家,鎮東派出所全體出動參與,並詐騙誘其到派出所,然後直接拘留,並揚言16大開完就無條件放人,都被拘留23天,每天兩個窩頭、白菜湯,住潮濕地板。16大結束後,義縣公安局副局長牟桂良與法制科科長楊寶民、政保大隊隊長李春雨密謀向被拘留的大法學員每人敲詐3000元以上,最多的定30000元,並由派出所配合要錢,對16大前的承諾開完16大就放人公然反悔,被敲詐的大法學員們家中都沒有錢,因多次被敲詐均已負債累累,所以全是投親靠友,變賣財產或借款,背上了沉重的經濟包袱,到目前仍無緩解。

2003年11月10號晚6點30分,惡警對義縣法輪功學員大搜捕,公安分局副分局長李子森帶隊非法強行抄家搜查。三台警車開到張殿國家中,惡警10多人,氣勢洶洶,亂翻亂扔東西。

張殿國愛人郭桂香幾次被非法教養,到目前仍被關在馬三家,被非法加期教養3個月,受盡折磨,體重由160斤被折磨至100斤,家務的沉重負擔都落在張殿國一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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