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月14日,當地派出所的幾名警察突然闖進我家,以調查為由,將我騙走。在派出所,因我抵制他們,還遭到了惡警的毒打。後來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又把我關進了拘留所。我以絕食抗議他們對我的無理關押,他們又把我送進了看守所。在看守所,以魯某為首的惡警,指使犯人對我進行慘無人道的迫害,三天換了三種刑具,晚上睡覺都不摘。後來他們就強行給我灌食,由管教隊長帶頭,將我的一隻手銬在暖氣片上,另一隻手銬在床欄杆上,管教拿一隻很髒的舊牙刷,在我嘴裏亂捅,然後幾個犯人就我摁在地上,抻胳膊,拽腿,撬嘴。每次強行灌食後,米湯加鹽水的混合物就弄得滿身,滿臉,連後背裏都粘糊糊的。一次他們用手銬將我下面的一顆牙殘忍的撬掉,造成另兩顆牙鬆動而且無法修補,至今不能吃東西。他們看我無法灌食,就把我拖進醫院灌。那時因我瘦弱無力,惡警就用手指粗的繩子一頭將我的雙手反綁在背後,然後再摁在床上,雙手被壓在身下,繩子的另一頭再將雙腳捆住,綁在床欄杆上,兩個犯人死死的按著我的頭,其痛苦程度無以言表。一次他們面對攝像機的鏡頭讓我做假,我拒絕了。2001年2月21日,在沒有經過任何法律程序的情況下,我被非法勞教三年,強行送到了馬三家這個邪惡勢力的黑窩。
來到這裏後,因我不轉化,所以不能隨便行走,範圍只有兩張床的寬度,喝水也不能自己倒。一日除了三餐外,全是猶大們輪番給洗腦,不聽,幾個人就野蠻地將我按坐在凳子上,摁住雙手、雙腿,有時很多人圍攻。晚上從不讓按時睡覺。一次因我提前上床,猶大們就把我從床梯子上拽下來,搞車輪戰,直到後半夜才能睡一會。在馬三家,修煉者不許接近,不許說話,不許對視,不許笑等等等等,無論吃飯、勞動、洗漱,都是猶大們安排固定的,外人是難以想像的。
我到那幾天後,他們看我沒有「轉化」的意思,便開始用他們的「刑罰」了。起初是你一拳,他一腳,後來就是各種各樣的刑具。一次因事情不合理,分辯了幾句,管教以找我談話為由,將我帶到一間房裏,把我交給了「四防」(打人兇手)。我到了他們手裏就等於扔進了老虎嘴,他們罰我蹲、跪,我抗議,他們就把我的衣服多處撕破,在身上亂掐、亂踢,在手心、手背等處強行寫上誹謗大法的污言穢語。我抗議他們對我的迫害,絕食三天,這三天中,照樣被洗腦、體罰,到了第四天,他們就把我摁在椅子上灌食,致使從鼻子裏插入的膠管從嗓子裏出來,六個猶大把我拉入食堂,在地上隨意地拉來拉去,因我無力站起,他們就變本加厲,揪頭髮,打、掐、拽,在我身任意發洩,還不准喘息、叫喊、呼救。在午後的一次灌食後,我無名的開始洩肚,一連去了6~~7次廁所,這樣,猶大們還是手不軟,摁住我的手腳,兇狠的抓我頭髮和其它部位,。後來我全身乏力,精神恍惚,神智不清,胡言亂語,他們就說我得了精神病。一次,我制止他們讀誹謗大法的書,三分隊的管教當眾叫4個猶大把我從凳子上拽下來,摁在地上,當時我還不能獨立行走。管教把繩子扔給猶大們,將我的胳膊反擰過去,嘴裏塞上毛巾,幾個管教同時對我下手。
我清楚的記得,2001年4月4日,近20個小時不讓我上廁所,褲子弄濕了好幾條,院裏規定晚上10點以後讓廁所,結果等到了10點,誰都可以去,就不讓我去。我穿著濕透的褲子,強行給我做完了「思想工作」,後來他們又嫌吵,把我拉到食堂打我,我衝出來又被拽回去。再後來,大隊長指使猶大們把我弄進了浴池,到那後,他們五個人把我摁住,手臂反擰至極點,腿疊起來摁著,這時有人說那樣腿太舒服了,就變了一個方式,用力拉平雙腿,頭摁在地上,嘴裏塞上毛巾,不時的用盆往臉上、嘴裏澆水。這樣長時間保持一個姿式,不讓有任何喘息機會。他們還說:「不能看出外傷來,這比打還難受,比打更消耗體力,摁十分鐘後,要放開緩緩,接著再來,摁時間長了,腿麻了就不知道疼了。再絕食誰也不要勸她吃飯。」他們始終沒有放手,一夜間有15個人輪番打我,其間,一個姓於的管教曾兩次去浴池問我「聽不聽話」。因為我不「聽話」,他們就一直沒讓我回去。因嘴裏長時間堵著毛巾,到了第二天早上,「掛勾」被弄掉了,我讓他們放手,他們就是不放手,直到大隊長進來,看到了我的傷,才不得不讓去醫院,到了醫院,他們對醫生說謊,沒敢承認是他們打的。後來我的腿受了重傷,他們把我關進了另外的屋子。大概有一個多月不能脫衣服睡覺,躺下不能翻身,頸、臂、胸、腰、手、腿、腳、胯、背等多處受傷。受傷後,他們怕外面人知道真象,一個多月不讓接見家人,他們知道我不能走路,還難為我說,要見自己走著去。欺騙我的家人說我不想見親人。不明內情的家人,在信中常責罵我沒有人性,甚至恨我。我在極度的痛苦中煎熬著,精神受到了極大的摧殘,受的傷也無法恢復。
2001年5月18日,管教第一次帶我去了醫院,原因是他們懷疑我的病情,因為我的錢都被他們搜走了,我沒有錢,不想去,他們就強迫我去拍片,檢查結果是肌肉拉傷,可拍的片子卻不是我的。我是4月4日被打,5月18日上的醫院,而片子竟是3月5日的,可想而知他們還有甚麼不能做假。緊接著,我的家人知道了我被打傷的事,在親人們再三的要求下,他們先後送我去了兩次醫院,家裏花了不少錢,結果他們與醫院串通做假證,我明明傷的是左腿,他們卻偏要給我拍右腿,我與醫生分辯,根本沒有人聽,最後以我無病而告終。在這裏,我還因被打,引起婦科病,需做清宮檢查,家屬提出請假治療,管教卻一拖再拖,結果使病期長達13個月未能得到治療,造成現在貧血。在這期間,他們不但不給我治療,還利用「包夾」,採用各種方式方法,對我進行「優待」鍛煉,他們還把我扔在浴池裏、走廊裏、關在水房裏、鎖在倉庫裏。至今我也想不起我昏後又發生甚麼。雖然我到現在還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他們給我用了無名的藥物,但在後來一些受迫害的真象中,我看到了那些學員被強行用藥後表現,與我當時的症狀相同。我就不一一列舉了。
由於他們對我進行非人的折磨,造成我失眠長達4 個月。不久後,他們在我及家人的強烈要求下,批了我一段時間的假。在放我回家前,他們勒索了我們3000元錢,拿走了兩張做假證的片子。現在我已回來一年多了,可還有多處傷沒有好,右腿肌肉萎縮已不能恢復,膝蓋變形,兩腿無力,尤其各關節部位受傷嚴重,咯咯作響,不能幹重活。這不僅使我的身心受到了嚴重摧殘,也給我的家庭帶來了不幸,家人常為我的身體而爭吵不休。
這就是我四年來遭受迫害的真實情況,我把他寫出來,是為了讓所有的人們能更確切、更真實的了解和關注法輪功受迫害的真象。同時也希望能讀到此文的親人、朋友們,能更清醒、更理智的明辨是非,分清善惡,我願您能與我們一道,呵護善良,匡扶正義,遏制邪惡,儘快結束這場滅絕人性的浩劫。
下面我就把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有關人員提供給您,願您幫助我們一起勸善。
遼寧省馬三家教養院:
院長:孫鳳武,電話:024~~89212096轉206;024 ~~89210262
所長:蘇 境,電話:024~~86210074轉305;024~~89210567;024~~89210054
管教:邵 麗、薛 鳳、陸躍芹、張XX、於XX、丘平,電話:024~~89210074轉383、趙靜華,電話:024~~89212252,9240454
北寧看守所: 電話:0416~~6622168
管教:安博、孫XX、張XX等
安博宅電:0416──6633413
北寧市常興店派出所,當時副所長:何景龍、宅電:6814388
惡 警 :楊春鵬
北寧市常興店派出所:電話:0416──6811119
北寧市常興店派出所所長辦公室電話:0416----681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