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7月,她為了證實法輪大法,不顧當時四川省委書記周永康、成都市委政法委書記王體乾(現二人都因迫害法輪功而晉升)的威脅利誘和多方阻攔,毅然到北京天安門廣場,說了一句公道話「法輪大法好」。為此,周永康、王體乾及610多次對黃敏在精神、肉體、生活上迫害,黃敏始終堅持「法輪大法好」。在周永康離任升為公安部長前夕,黃敏被非法勞教一年半,最近才釋放,軟禁在成都石人小區黃敏的家中,市610派3人每天24小時監控黃敏,還用本子記錄黃敏的行蹤。
每天想到這些,我不禁要問:為甚麼這樣的好人要受這樣的罪?而那些貪污、腐敗的作惡之徒卻要逍遙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