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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警三番兩次用卑鄙手段敲詐錢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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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8月6日】我和丈夫修煉法輪功,身心都得到了很大的變化。不料在2000年春天被縣公安沒有任何證件的情況下,非法把我和丈夫抓進公安局拘留半個多月。在那裏惡警對我丈夫拳打腳踢,同時到我家敲詐、恐嚇兩個年幼的孩子和我八十多歲高齡的老婆婆,敲詐金額近萬元,才把我們放出來。

事隔不久,他們故意編造謊言,把我再次非法抓進公安局,又敲詐近千元。2000年年底,惡警們又闖入我家,進行抄家,並要帶走大法書籍和師父的講法磁帶。我和丈夫拼命阻攔,惡警問:還要不要命?我們說大法書比我們的命還重要,是大法給了我們第二次生命,可惡警硬是把書和磁帶搶走了。第二天早晨我就被抓進派出所,丈夫在逼迫下只好離家出走。惡警明知道我家婆婆病重、孩子無人照管,也不放人,還不知恥地說:你為人不錯呀,抓你的時候,有那麼多人替你說好話。我說我是修煉的人,我對別人好,別人對我才會好的,別人對我不好的,我也會對別人好,這是我們修煉人才能做到的。他們逼我,讓我說對大法不敬的話,我堅決不說。惡警就把我雙手反背著銬上逼我說,看我還是不說,又把我雙手舉過頭頂銬在一起,吊在門上一個多鐘頭。我堅決抵制迫害,最後他們又把我送進監獄,非法關押2個月零7天。

在監獄裏我受盡了折磨,家裏的老婆婆承受不了打擊去世了,惡警們知道後也不放我回家安葬婆婆。兩個年幼的孩子一個十六歲、一個十四歲,只好在別人的幫助下安葬了婆婆。丈夫聽說後回到家中,到家後惡警就來逼他要錢,勒索了1500元錢,惡警才放我出來。

2001年年底,610藉口說我轉移大法資料,在沒有任何證件和證據下,再次把我抓進監獄,並且威脅準備勞教我。藉此惡警又敲詐我丈夫近一萬元,到第45天才把我放出來。

回來後一個星期,惡警又想敲詐錢財,說我家有大法資料,到我家搜查。說實話,幾次被抄家,當時屋裏沒放一份資料。他們不讓我家裏人進門,闖入屋內,從自己兜裏摸出兩份資料,說是從我家裏衛生間發現的。當時明知道惡警為了錢用這種卑鄙手段,它們根本就不講理,又把我抓進去,又敲詐5000元錢才把我放出來。

此後,惡警不斷騷擾、監視我們,又想抓我關我。在無法正常生活的情況下,我們只好流離失所,孩子不能上學,有家不能歸,一家人不能團聚。

江氏集團口口聲聲以德治國,實質上是不顧老百姓的死活,這樣來迫害善良的修煉人。江××是殺害好人的劊子手,自古善惡皆有報,他們終將得到應有的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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