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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上海市長的公開信:投訴沈芳被無理抓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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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8月19日】

市長先生:

受沈芳之托,代她投訴於你。希望你能為市民洗去不白之冤。

沈芳是一位法輪功修煉者,學煉法輪功是為了強身健體,提高心理素質,努力學習做個好人,有益於自身、家庭、乃至社會。簡言之,法輪功對所有的學煉者、對國家、對社會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可是卻由於個別當權者的私慾的發洩,脅持國家機器,大興一言堂,硬生生把億萬法輪功修煉者推向政府的對立面。鋪天蓋地的狂風暴雨向他們襲來,多少人被抓、被判、被迫害致死,而那唯一的激起那個當權者的妒忌之心的理由就是:法輪功太受人們喜愛了。為了向世人講清道理,讓人們從造謠、誣蔑、欺騙的毒害中解脫出來,沈芳被抓捕了。她曾在上海市女子勞教所被非法關押、強制勞教了兩年。回來後她仍堅持真理,不顧自身安危,向人講述法輪功遭受無理迫害的真相,竟然又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抓。

國家憲法明文規定,老百姓有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然而一些國家部門的不法官員從來沒有對法輪功學員講過甚麼法律,特別是「610」 辦公室。在他們的策劃和指使下,對沈芳等眾多的大法弟子進行跟蹤、盯梢、監視、抄家、電話竊聽等等。難道按照「真善忍」做個好人也犯法嗎?如此說來,是不是這世界上每個善良的人都是犯法分子呢?靜安「610」在沒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況下,就定她的「罪行」,判她入獄,這符合哪個國家的哪一條法律?

我們在報刊上看到你和沈芳的愛人握手,因為他在非典時期為挽救生命做出卓著功績,如今不法警察把他的愛人抓走,是對他的獎勵呢還是讓他整天不能安心為國家效力而沉於憂心忡忡的痛苦之中呢?!那麼也就是說受迫害遭罪的不僅是沈芳一人,還有他的愛人,他的孩子。故此,我要為沈芳申冤,希望你能幫助無罪釋放她。

上海,要爭取做全國乃至世界級的文明城市,可是在上海的看守所、勞教所、監獄裏還關押著那麼多大法弟子,他們被剝奪了信仰自由,失去了人身自由,沒有人權,談不上人的尊嚴,而他們的家屬更是度日如年,沉浸於痛苦之中。這樣的城市能稱為文明城市嗎?全世界有60多個國家的人民在學煉法輪功,他們自由地實踐著高尚的信仰。在這國際開放的時日,國際上的有識之士他們會怎樣看待上海呢?

一個被委託為沈芳申冤者 200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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