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悟到,正如師父多次指出的:「站在甚麼基點上看待大法,這是根子上的問題」(《挖根》),如果在聯合國人權會的問題上我們能站在法上看問題,就不會出現給我們造成重大損失的情況。因為是我們大法弟子在開創未來、在救度眾生,眾生所能對大法做的好事與幫助,那是大法弟子給他們創造的機會造成的,否則眾生是不會有機會對大法起「幫助」作用的。是大法弟子選擇了他們,他們才有了擺放自己的機會。只有我們對眾生的救度與慈悲,而不應該有希望常人幫助把法正過來的依賴。我想這個關係應該擺正。否則形成了對常人的依賴,心思用到關心人權會的具體進度上,就會被舊勢力牽著鼻子走。而且這也是向外求,舊勢力更有理由進行破壞了。如果我們事事都能在法上看問題,把心態擺正就不容易出問題。
在二十三條和起訴中國那個邪惡流氓頭子這兩個問題上,現在也面臨著同樣的情況。我們不能指望常人為我們做甚麼,而應明白是我們在為他們創造走出來反對邪惡的機會與條件。當然我們希望眾生能夠作好自己應該做的,發揮應發揮的作用,擺放好他們自己的位置。
以上是個人看法,有不妥之處,請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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