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法弟子的正信正念是最重要的。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應該從根本上否定邪惡舊勢力的安排,多發正念,清除邪惡,讓非法審判因為背後支撐著的邪惡因素被滅盡而破產。大法弟子根本不應該被抓捕和關押,誰抓大法弟子都是對大法犯罪,應該首先講無罪釋放然後將功補過,否則迫害者自己會永遠失去被救度的機會。
2、大法弟子是一體的,其他的同修可以在庭外為身處魔難的大法弟子發正念和提供有關幫助,但關鍵還是每個大法弟子個人的路要有信心走正。每次開庭,我們認為都是否定舊勢力安排的一次正法機會,是大法威德的展現,同時也是在救度接觸大法弟子案子的所有人。面臨生死的考驗,能堅信師父,就能闖過去。
3、我們認為,開庭過程不要侷限在個人的案子的事情上,要跳出來站在正法的基點上看問題。如果陷入具體案子的證人或幹了些甚麼上,實際上就是認同了舊勢力的安排,因為在政治強權制定的法律下承認不承認幹某件事,就是承認了是犯罪,只是證據問題。如果從迫害大法的法律基點上辯護,就是否定對法輪功的一切迫害,犯罪的恰恰是當權者。大法無罪你就無罪。反過來,應該是大法在審判當權者。這個基點要擺正。我們不求結果,只是注重這個過程,我們應該這樣做。
4、當法庭審理問到某件事時,可以說我該說的都在我的辯護詞中,我沒有必要回答任何具體問題,我只請求讓我宣讀辯護詞。或者說法輪功的案子涉及到適用法律的立法問題,我認為自己無罪,所以回答具體做了甚麼是文不對題,毫無意義。
再回到問題的基點上說,大法弟子來在世間就是為了證實大法、救度眾生的。無論邪惡想幹甚麼,無論我們面對的世人能不能馬上明白和接受真相,我們都應該站在高處,從根本上為對方的未來著想,慈悲救度,做好我們應該做的。我們不執著結果而注重過程,過程中自己充滿正信地做好了、把真相講清了,剩下的是世人自己的選擇,我們不會去執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