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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十八里河女子勞教所虐殺大法學員管戈的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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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三年七月十八日】近日來,河南省鄭州十八里河女子勞教所惡警違法犯罪升級,兩個月迫害致死法輪功女學員數人,其中包括新鄉河師大的32歲的管戈。

管戈是位年方三十、德才兼備、端莊秀麗的女青年,大學畢業,新鄉河師大的家屬。2003年6月4日被河南省鄭州十八里河女子勞教所惡警折磨致死。《鄭州日報》採用掩耳盜鈴式的自欺欺人的報導,同時不打自招的宣布鄭州十八里河女子勞教所,6月4日有三名法輪功學員被害致死的事實。

人們知道,法輪功學員都是真正的好人。現在還有許多堅定信仰真、善、忍不放棄修煉的堅強不屈的法輪功學員被長期非法關押在勞教所裏。這裏堅定的法輪功學員沒有人身自由,到處是監視器,警察對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安排三、四人以上日夜監視包夾。在深夜2點以後,惡警分別拷打堅強的法輪功學員。從今年4月22日起惡警賈美麗、江豔玲、周曉紅、楊言預謀對堅強不屈的法輪功學員在兩個月全部「轉化」。她們這一罪惡計劃促成了對迫害的升級。

管戈在警察的嚴刑、強硬的高壓下,沒有動搖,堅決不配合邪惡。惡警賈美麗(三大隊隊長)氣急敗壞地唆使吸毒犯馮燕萍、付金玉給法輪功學員用刑,先是上繩、電棍擊、看不起作用,又用毒刑,穿「約束衣」,吊起來拷問。弱女子受此毒刑,旁觀者都顫慄毛骨悚然。惡警對意志堅強者一般要吊一天一夜。這種名為「約束衣」的酷刑極為殘忍,此衣有設計好的帶子把人雙臂在背後交叉捆綁,再從肩上拉過來與腿一起捆綁結實。穿上「約束衣」後,會導致肩、肘、腕等處筋骨斷裂、或脊柱斷裂。惡警指使打手把耳機放大音量播放誣蔑法輪功的言詞塞在法輪功學員耳內,再把嘴塞上,吊在密室鐵窗旁。受此刑者會痛昏或痛死在刑具裏。《鄭州日報》報導的所謂「法輪功學員追求圓滿升天,在勞教所活動室自縊」的背後是女子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施行的酷刑,導致法輪功學員為抗議迫害自殺身亡。

河南省勞教局局長劉某聽說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死後到場,不但不追究凶犯致人死亡的法律責任,反而表揚這些惡警和幫兇,並批准將殺人幫兇馮燕萍、付金玉提前兩個月釋放。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47條、248條明確規定:「監管人員指使被監管人員毆打或體罰虐待其它監管人致傷致殘致死的,依照本法第234條第232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法輪功學員是合法公民,享有憲法規定的生命權、健康權、信仰自由的權利。女子勞教所無視這些基本人權,對法輪功學員施用毒刑,致使管戈、張雅麗、張保菊死亡。死者家屬在遺體看到頭上有腫塊,身上有累累傷痕,罪責不容掩蓋,必須依法追究當事者及犯罪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管戈按照「真、善、忍」法理向世人講清真相,是高尚的行為。她揭露邪惡的迫害真相,其行為完全是為了別人好,體現了法輪功學員的慈悲、無私與善心,她告訴世人做真正的好人,然而卻被勞教所殘害致死。

管戈等法輪功學員被害慘死,是江氏集團犯下了又一新的罪證!望世人認清江氏集團的陰險與邪惡;維護善良、伸張正義;制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和虐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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