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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司法部做出明智裁決 中使館刁難誣陷破產(圖)

——發生在中國駐丹麥大使館門前的一場正邪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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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7月10日】2003年7月4日,丹麥法輪大法協會收到了來自丹麥司法部民事及警察司的公函信。信中明確指出,原先GENTOFTE地方警察將法輪功學員請願地點從中國大使館的正門移開缺乏充足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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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位警察為中國大使館的無理要求而來兩位警察聽我們講大法真象

在信中寫道:「根據基本法第79條,居民有權不需要事先取得許可而進行非暴力的集會。但此條款並不意味著,在請願的過程中不可以事先做出一些限制。例如由警察對一些不和平的,等等諸如此類的行為進行限制,以保證對請願負責。……根據警署條例第8條,對GENTOFTE警方來講,警官有權力改變請願的路線,地點,時間,如果會因此引起交通上的問題的話。……GENTOFTE警察局的陳述說,警察局挪開(法輪功的)請願的地點,為的是減少停車,以及從大使館正門開車進入的困難,還有就是(法輪功的)請願已成為了長期性的活動。」

「經過了仔細的調查,司法部認為(GENTOFTE警察局)所述的這些理由不足以成為把法輪大法的請願地點改變的原因。……」

整個事件要追溯到2002年8月下旬的一天。每天在中國駐丹麥大使館前發正念和請願的大法弟子突然被當地警察生硬地並不加任何解釋地命令:離開我們自1999年7.20以來已經進行了3年多請願的地點──中國大使館正門對面。警察只允許我們在24米之外的路拐角處請願。

經過了解,中國大使館曾向警察局的高層寫了一份抱怨信。(他們為甚麼這樣懼怕我們的和平請願和發正念?)在信中,他們利用在「6.4」前後,除法輪功學員的請願活動外還有別的團體的抗議活動,他們有意把不同團體在抗議時採用不同方式的事實混淆在一起,利用丹麥警察對法輪功的真相還不夠清楚,對中國的情況不十分了解作為可鑽的空子,把攻擊誣陷的矛頭直接指向法輪功。

幾年來,當地警察局(GENTOFTE)對法輪功的和平、友好以及一貫配合警察工作,遵紀守法已經有了深刻的了解,因而不理會中國大使館的三番五次的無理抱怨及要求。中國大使館就繞過當地警察局,把抱怨信送到警方的高層,利用警方高層對我們沒有直接了解的弱點,迫使當地警察局在上級的壓力下,與他們達成妥協,把我們至少挪到10米以外。

針對這種變相的迫害與誣陷,丹麥大法弟子立即採取各種方式,各種渠道,向政府、向媒體、向社會揭露這場民主國家裏發生的侵犯人權的行為。一時間,丹麥公眾一片指責聲。丹麥議會的人權委員會直接過問此事,並為此召集會議,向我們了解真象並對外交部長提出質詢。人權委員會的副主席在電視上接受採訪,批評警方的錯誤做法。當地警察局長在電視鏡頭前顧左右而言其他,無法正面回答記者的問題。在社會的強大輿論壓力下,一個星期以後,我們被當地警察友好地通知,挪回到離原來的請願位置不遠處,但不能在使館正門的對面請願。為甚麼?答覆了各種不是理由的理由。「反正只挪開了幾米的距離,甚麼你們都不受影響。」警察局長答覆。

大法弟子們悟到,我們沒有任何錯,那麼就連挪開一米也不能接受。這是江××在海外推行迫害,舊勢力妄圖毀掉丹麥民族前途的安排。在此過程中,學員們一方面向警察局以及社會各層大量地講真象,一方面冷靜、理性地避免和警察發生衝突,在服從警察的同時表明我們的不同意見。在進行了大量講真象的工作後,當地警察局仍然堅持原來決定,「如果有意見,可以找丹麥司法部」,警察局長這樣回答,並拒絕我們再次會面交談的要求。

於是在2002年12月,我們向丹麥司法部提出申訴。

在這為時長達半年之久的等待中,我們始終把此事作為江氏邪惡集團把迫害法輪功向海外擴散的典型例子,向丹麥政府、議會及社會各階層講真象。並通過法律渠道,向司法部表達我們的認識。在此期間,丹麥司法部意識到這個案例涉及到丹麥人民的基本人權問題,也涉及到一級部門與人民的關係問題。由於個中的各種關係的平衡,這個本身事實並不難判斷的案例,經過了層層的慎重考查均衡,審查此案的從較低層的官員一直遞交到司法部長手中,並由外交部參與了審理。最終,丹麥政府還是以丹麥民族對人權、民主與和平的深刻理解的優良傳統為重,明智地做出了以上的正確決定。他們用丹麥民族的正直、公平,為丹麥民族的未來選擇了美好的前途。

7月7日,星期一,是我們在經歷了近一年的和平,理性的努力後,又回到中國大使館正門對面發正念的日子。在我們靜靜地坐下發正念不久,就由中國使館的要求,來了兩位警察。

「收到司法部的信了嗎?」
「收到了,但是中國使館說你們擋住了門口汽車進出的路。」
「幾分鐘前,剛有一輛車開進大門裏。其實他們的24小時監控的攝像機最能說明問題,可以讓他們拿出交通被擋住的攝像記錄來。」
「是的,我們可以看到,你們根本不可能擋住他們路。」兩位警察友好地回答。

接下來,就是我們向警察介紹法輪大法以及在中國受到的迫害,兩位警察饒有興趣地聽我們講真象。

在中國大使館門前發生的這場似乎是平平靜靜的正邪較量,就這樣在善良的,有強烈人權意識的丹麥政府和人民了解了大法真象後,又一次宣告邪惡的失敗。「所以大法弟子講真象是最有力的。揭露邪惡、揭露這場迫害就是有力的消除和抑制它。」(《在2003年美中法會上的講法》)

這件事到此為止,並非事情的結束。我們看到廣大的丹麥民眾對大法和大法的真象還有待深刻地了解。我們的講真象還要繼續進行。包括那些至今還在為江××充當海外打手的使館官員們。因為邪惡苟延殘喘的日子不多了,每一個人都得真的為自己的未來好好想一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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