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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的瘋狂:大陸610總部指令:對大法弟子可隨意槍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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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6月30日】據可靠消息,2003年4月上旬左右,中國大陸610總部對下屬各610組織發出了新規定,規定說,對正在散發法輪功資料和聚會的法輪功學員,610組織成員可以在其拒捕的情況下,不必鳴槍示警,可直接開槍射擊。而這之前的規定是,必須先鳴槍示警,若拒捕,才能對人開槍射擊。

這一規定意味著,610邪惡之徒可以隨意開槍射殺大法弟子,事後只要說是拒捕就行了。

四年來,610犯罪集團對法輪功學員實行的是「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算自殺」政策,610也因此成為世界上臭名昭著的恐怖犯罪集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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