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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三次進京上訪遭受迫害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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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6月15日】我今年63歲,我是1996年4月得法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99年7月20日開始大法和大法弟子遭到了邪惡的迫害,師父被邪惡攻擊。在無處說理的情況下,我為了證實大法,進京上訪,去後就被押回。

第二次上京護法,知道到信訪辦就要被押送回去,我們就到天安門,買了門票上天安門城樓,惡警要盤問每一名上天安門城樓的,首先問你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是煉法輪功馬上就抓,不是煉法輪功的,每人都要罵大法是甚麼教,罵師父才准上城樓,邪惡使盡了招。我們被抓到天安門公安分局,問我們是哪裏來的,姓名,我們都報是大法弟子,不報姓名、地址,惡警問不出地址、姓名,馬上對我們拳打腳踢,抓著頭髮往磚牆上碰,用穿皮鞋的腳猛踢我們,惡警又把我們每人戴手銬,左手從腰處反背到後背,右手從耳後反背到背後,強制把雙手拖來銬在背後,把我們的頭使勁往下按,半蹲,然後把我們的行李包,很重掛在我們的脖子上,惡警還用一隻手抬起銬著我們手,另一隻手用勁往下按。我們面對邪惡的迫害,堅信大法,堅信師父在保護弟子,背「大法不離身,心存真善忍;世間大羅漢,神鬼懼十分。」(《洪吟》「威德」)

天安門公安分局把我們押送到駐京辦事處,押送回樂山,關進拘留所,非法拘留關押15天。15天後當地鎮政府、派出所,把我押送到鎮政府,由縣、鎮政府、派出所九人監視我這個老太婆,不准我煉法輪功,不准我走任何地方,只准在家,每天要到派出所報到,(我根本不會去報甚麼到)後派出所的所長,天天來我家查看,把我監管起來,他們還抄了我的家,收了我的大法書、師父像、講法帶、煉功帶、坐墊。2000年6月因給其他學員新經文被惡警發現,7月20日晚惡警把我騙到派出所馬上押送到另一個派出所關押,48小時後整好了我的材料,把我關進了看守所,由於我兒子找到派出所所長質問他,因是他騙我去的,與他吵鬧,後由媳婦擔保,關了我一個星期放出來。

2000年12月23日第三次進京證實法,這次進京同修特別多。江澤民邪惡集團調了很多的解放軍、武警在天安門。12月31日我到天安門廣場被抓。惡警在車上用皮帶打我們,連小孩也不放過,用開水潑我們,一佰多人關一個屋子,不准睡,北京公安局抓到大法弟子就搜身,衣服、鞋襪全部脫,只穿一件內衣內褲,錢財全部沒收,我和另一個同修現金1000多元、電話卡、身份證被沒收,另外他們用車押送我們還要收100元車費。從北京押送到縣拘留所,公安局一科科長張某非法關押了我45天,在拘留所還用手銬銬起押到街心花園非法審判我們每一名大法弟子到京護法的行為,定我們的「罪」,非法判勞教,非法關押。上電視在黃金時段,全縣播放,給弟子家屬增加精神痛苦,妄圖達到邪惡的目的。派出所所長崔某從我去北京回來他就在我面前說罰我5000元,不然送去勞教,叫我家裏拿錢(因我家裏經濟沒有固定收入,生活困難),最後我媳婦在謊言欺騙下還是借了1000元給了他,非法關押了45天才放我,在春節期間邪惡們團年飯吃不完,剩下的殘東西拿給我們大法弟子吃,每人要多出幾十元,不管我們吃沒吃,每天收8元,邪惡不但從精神上迫害,還在身體上迫害,吃的菜不如豬食,又不講衛生,甚麼都有。

2001年4月1日鎮政府和派出所強行把我從家裏押送到縣武裝部內(洗腦班)關押,鎮裏專門派一名大學生監管我,這次洗腦班是由公安局一科張某、610辦公室、政法委主辦的,在洗腦班裏強迫大法弟子看攻擊、誣陷、造謠和栽贓大法的電視片,找邪惡之徒來講甚麼課,攻擊大法和師父,強迫大法弟子看各地誣陷、造謠和栽贓的圖片展,進行精神迫害,大法弟子根本不看,關押了我15天,同修們沒有配合邪惡。

在三年多的邪惡迫害當中,鎮書記陳某、派出所所長崔某、公安局一科科長張某,凡是他們認為的敏感日期,就要到我家來找我,害怕我又到北京去。到我家來就說上面有指示,你現在不准去那裏,限制我的人身自由,我的人權受到嚴重傷害。侵犯我的正常生活,使我的身體和精神上遭受了嚴重傷害,這就是江××迫害我的事實。去前年還叫人在我的住處外監視我,誰來了我家他們都知道。

但是我堅信邪惡已經來日無多了,「暴惡幾時狂 秋風已見涼 爛鬼心膽寒 末日看絕望」(師父經文《網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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