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手段:剛進去的大法弟子,不准吃,不准上廁所,不准睡,連續七天,稍一打盹即被高壓電筒射眼睛,還不准閉眼,否則拳打腳踢。審訊時將人用口袋或黑布罩住弄到一單獨黑屋子內進行審訊並嚴刑拷打。
對大法弟子進行刑訊逼供,對不放棄信仰的大法弟子瘋狂迫害。專門為迫害大法弟子的特製電警棍為3萬6千伏,電得學員全身皮肉焦爛。
隨時把手銬給堅定的大法學員戴上進行吊打、毒打,打得學員死去活來,奄奄一息都不停手,直到惡警自己打累了癱下才罷。致使多名學員被打傷打殘,手被打斷。
經常把大法學員綁架至看守所外的秘密地點,刑訊逼供,不准學員睡覺,殘酷折磨學員。由於惡人的瘋狂表現,受迫害的大法弟子姓名不便寫出,懇請國際正義組織派人調查,查清事實,嚴懲兇手。
主要責任人:吳彪;郫縣610恐怖組織的頭目。實施強制洗腦與迫害的打手頭子。
白麗蓉:郫縣看守所「法制學習班」(法西斯洗腦班)負責人,直接迫害大法弟子的打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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