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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大法弟子自述上訪後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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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5月28日】在1999年7.20事件發生時,我和同修去人民廣場,親眼看到惡警們心狠手辣大打出手,對手無寸鐵的大法弟子拳打腳踢,大法弟子們被在地上拖著走,鼻口流血。我們喊:不准打人,警察根本不理,真是邪惡至極。我當時怕心還大,不能到跟前與他們講理,我站那想:我們是做好人,何罪之有?真是小人掌權,這樣殘害百姓!晚上回家後老伴問我:「你上哪了?」「人民廣場。」「你不要命啦!」接著老伴就打我。我家人都不修煉,所以中央廣播電台的謊言把他們欺騙得說甚麼都信。

為了告訴世人法輪大法好,2000年7月我和另兩位同修去北京上訪。不料在車站被車站派出所抓走。他們沒收了車票,嘴上說把車票退了給我們錢,以破錢為由出去再沒回來。警察掛電話讓派出所把我們帶走,分三室審訊。問:「你叫甚麼名?」我回答:「大法弟子」,又問「住哪?」我說:「大連」。他氣得大喊:「去北京幹甚麼?!」「因為我自煉法輪功後,身體無病,精神特好,你看我像是心臟手術的嗎?像個有病的狀態嗎?沒得法之前,我百病纏身,腰酸腿痛,行動不便,這功法這麼好,為甚麼不叫更多的人煉呢?師父還叫我們做好人,做事先為別人考慮,道德回升多好,為甚麼抓我們?我覺得這世上沒有比這更好的功法,我何罪之有?」他們一個個審我,因為我不配合審問,又來一個惡警,他說他再說十遍,問我說不說,我還不說。他兇相畢露,舉手要打,我瞪大眼睛看著他,他手慢慢放下了。他說如果我再不說,就把我關到鐵籠子裏。我問:「為甚麼,就因為我不告訴你地址,煉功健身做好人,你就這樣對待我?我犯了憲法哪一條?」又一個警察說:給你拍到電視上,叫認識你的人看看,多丟人哪?我笑了:做好人有甚麼丟人的?!就這樣,他們硬的不行來軟的,審了4、5個小時,在他們的誘導下,我說出了家裏的電話,要我交一千元錢,放我回家。

第二天,派出所把我叫去,又索取了200元,拘留15天,之後我就被家人看起來。

我有一個外孫女,29歲,未婚,只因進京上訪被非法判了三年。她母親花了三、四萬塊錢把她贖回,辦了保外就醫,上下班父母接送,上廁所還看著,持續了一年之久。後來她不上班了,在家被父母看著。

這就是江羅政治流氓集團製造的恐怖氣氛對人民的毒害。遭受更嚴重迫害的大法弟子還有千千萬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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