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階段是依靠野蠻的暴力手段,對大法弟子進行肉體摧殘。
此段時間大約是從2000年10月持續到2001年2月。在此過程中,兩個中隊按照「惡中選惡」的原則,從地痞流氓類勞教人員中挑出十幾名心毒手狠的暴徒,作為惡警迫害大法弟子的打手。中隊採用迫害原則是:誰毒打、折磨大法弟子不講情面、招數狠,就多給誰探親假、記功、提前解教;誰表現不積極就訓斥、威脅不給減期、加期或調到其它中隊幹重活等,通過威逼利誘,唆使這些惡人、亡命徒有恃無恐地摧殘大法弟子。為了強迫大法弟子達到它們所謂的「轉化」目的,除了強迫學員們看誹謗大法的電視錄像及材料外,在這一階段中,警匪聯手主要採用了以下幾種暴力迫害手段。
1、強制大法弟子長期坐在水泥地板上,伸直雙腿,用兩手去扳雙腳,再被歹徒坐在後背,許多大法弟子被坐壓的腰椎嚴重損傷,不能伸直腰。
2、在寒冷的冬天,強行扒光大法弟子的衣服,一絲不掛地抬進洗手間(與廁所連在一起),4、5個暴徒將其按在地上向身上、頭上潑冷水;有時放進盛滿水的大水缸裏長時間浸泡。「冷水澡」洗完後,再將學員抬到儲存室,不准穿衣服,打開門窗凍幾個小時;有時將學員赤身裸體地抬到宿舍裏,逼著躺在吊扇下,打開吊扇吹半天,直凍的學員上下牙齒「咯咯」響,渾身青紫。
3、將大法弟子強行扒光衣服抬到洗手間,由幾個暴徒按住,將自來水管口捏扁後,對著學員的嘴、鼻長時間噴灌水,令學員幾近窒息,有的學員(姜國波,40歲左右,濰坊市委政法委幹部)被折磨得昏死過去。
4、將大法弟子強行扒光衣服抬到洗手間,幾名暴徒站在課桌上,倒提著學員的雙腳,將學員的頭插放進水缸裏的水中灌、嗆,幾分鐘後提出來再放進去,如此反覆多次長時間地折磨。致使有的學員(姚合星,26歲左右,安丘市工人)被嗆灌的昏死過去,好長時間才甦醒過來。
5、用拳頭打、巴掌搧、皮鞋踢、木棍打,有時將學員的褲子扒下,按在地上,一旁站一名暴徒,掄起用三角帶製成的皮鞭抽,直打得學員(王平,30歲左右,高密市工人)血肉模糊、皮開肉綻;有的甚至被活活打死。大法弟子劉述春(40多歲,昌邑市人)於2000年10月被活活打死。
6、用膠帶纏住手腳,長時間地綁在床腿上、桌子上,讓學員坐老虎凳。
7、逼大法弟子脫掉鞋襪,用膠帶纏住手腳,綁在床腿上,用剪刀尖刺劃學員(吳大均,70歲左右,昌邑市退休教師)的腳心。
8、用手指彈大法弟子(姚合星)的眼睛、睪丸,有時暴徒們還無恥下流地抓捏其睪丸。
9、用電棍電。有一次,惡警朱偉樂等人在大隊辦公室將大法弟子胡新明(40多歲,昌邑市農民)電得滿地打滾。
10、給大法弟子(姜國波)注射破壞神經系統的藥物。
11、不讓或限制學員上廁所,致使有的學員(姚合星)多次便在褲子裏。
12、在高溫炎熱的夏天,以訓隊列、學做體操為名,將全體大法弟子拉到操場長時間曝曬。
13、超負荷勞動,幾乎每天的勞動時間都在十多個小時,有時長達15個小時。
14、不轉化的學員和被轉化後醒悟過來的學員,常年不讓家屬接見。
第二階段主要是採用「不轉化就不讓睡覺」 的手段,對學員進行精神折磨。
昌樂勞教所在總結、學習迫害大法弟子犯罪經驗的基礎上,從2001年春節過後,改變了對大法弟子的迫害手段,將野蠻的血腥暴力、肉體摧殘為主的迫害方式,轉變為以摧垮意志為目的的「不轉化就不讓睡覺」的精神折磨為主。勞教所把從臭名昭著的山東王村勞教所轉回來的一小部份邪悟了的「猶大」作為犯罪工具,對不妥協的大法弟子,採用「車輪」戰術,安排這些猶大們分成幾個小組,晝夜不停地圍攻學員,給學員進行所謂的「洗腦」。有時長達6晝夜不讓學員睡覺(張希,60多歲,安丘市農民,曾被強制6晝夜不睡覺),學員只能長期坐在小板凳上。當學員睏的實在睜不開眼時,他們就將其架拖起來走步,或逼迫學員在擺著幾個小馬札的房間地上跑步,摔倒了逼著爬起來再跑。有時惡人們用毛巾抽打學員的眼睛,致使有的學員的眼睛被打出血。在學員神志不清時,「猶大」們就反覆灌輸一些邪悟的「垃圾」,毒害學員。勞教所的這種陰險歹毒的犯罪手法,毒害了許多大法弟子。對於一些妥協後又清醒過來的大法弟子,惡人們就將其單獨關押一個房間,進行長達一個月以上的精神折磨,期間不讓睡覺或一晝夜只能睡兩個小時。
在勞教所殘酷的精神與肉體的折磨下,致使有的學員(宋維興,30多歲,奎文區工人)被摧殘的精神失常。
濰坊昌樂勞教所除了迫害被非法關押在那裏的大法弟子之外,還是濰坊市邪惡的「洗腦基地」。自2001年以來,全市先後有幾百名大法弟子被綁架到勞教所強行「洗腦」。勞教所在利用猶大們軟硬兼施強迫大法弟子放棄修煉的同時,趁火打劫,喪心病狂地撈取不義之財。逼迫被綁架到那裏的大法弟子按照每人每天100元的標準交納所謂的「轉化費」,每名學員被強行勒索個人或所在的單位幾百至幾千元左右。
濰坊昌樂勞教所部份惡警在這場對大法與大法弟子的無端迫害中,所犯罪行罄竹難書。然而,「善惡若不報,乾坤必有私」,它們受到法律與天理的正義審判只是早與晚的事情。願這些罪人們現在趕快醒悟,明白真相,從內心改變自己對大法與大法弟子的惡念,立即停止做惡。
附:
追查濰坊昌樂勞教所迫害法輪大法及大法弟子惡人取證名單:
姓名:徐立華 職務:所長
電話:0536─6232011(辦公室)
姓名:鄒錦田 職務:副所長(主管迫害大法弟子)
姓名:呂一波 職務:管理科長
宅電:0536─6221840
姓名: 宋中海 職務:管理科副科長
宅電:0536─6231156
姓名: 李化傑 職務:管理科科員(原二大隊一中隊指導員)
宅電:0536─6232881
姓名: 唐江陵(女) 職務:管理科內勤
姓名: 朱安樂 職務:教務處科長(原管理科副科長)
宅電:0536─6228347
姓名: 丁桂華 職務:二大隊大隊長(專管迫害大法弟子的大隊)
宅電:0536─6220059
姓名: 朱偉樂 職務:二大隊副大隊長(專管迫害大法弟子的大隊)
宅電: 0536─6229105
姓名: 劉建光 職務:二大隊一中隊中隊長(專管迫害大法弟子的中隊)
宅電:0536─6225309
姓名: 葉同民 職務:二大隊一中隊指導員 (專管迫害大法弟子的中隊)
姓名: 韓會月 職務:二大隊二中隊中隊長 (專管迫害大法弟子的中隊)
宅電:0536─6234661
姓名: 劉安興 職務:二大隊二中隊指導員 (專管迫害大法弟子的中隊)
宅電:0536─6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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