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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勞教所暴行:長期捆綁、頭髮拽掉、脖子電焦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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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5月23日】黑龍江大法弟子劉芳(化名),女,1999年9月因不放棄信仰被市政保科從家中抓走,送進第二看守所,在看守所拘留兩個月後,讓家中出6000元,保釋出來。10天後政保科因怕她進京上訪又把她從單位抓走送進看守所,在看守所為了迫害大法弟子放棄信仰,看守所故意讓犯人做酸、粘、變質的饅頭。

99年冬,劉芳被市公安局、政保科送進哈爾濱萬家勞教所非法勞教。在萬家勞教所因煉功被七大隊隊長武金英電擊,後又被罰站,期間因有其他大法弟子聲援,武金英讓刑事犯對大法弟子拳打腳踢、當時走廊一片混亂,有的大法弟子頭皮被拽掉。後劉芳因絕食被送到萬家醫院,在醫院被野蠻折磨十多天後,萬家勞教所將她秘密送往黑龍江省佳木斯勞教所。

到佳木斯勞教所後,那裏的大法弟子在凜冽的嚴冬裏一直在戶外洗漱,年齡小的大法學員凍得抱著手直哭。惡警給大法弟子吃的是用雞飼料做的發糕,沒有菜,只有漂著可數的幾根蘿蔔絲的鹽水。後劉芳與大法弟子因爭取合法權益,被惡警拽掉頭髮;大法弟子因絕食被野蠻灌食後,忍不住的嘔吐,而喪心病狂的惡警讓大法弟子一個挨一個,互相往後脖領子裏吐,不許吐地上。惡警還將絕食的學員長期綁在床上,只能在褲子裏拉屎撒尿;劉芳因拒絕參加強制勞動被數名幹警圍住拳打腳踢,並將頭髮拽掉。腰部受傷,疼痛數日。

在被非法關押的兩年多時間裏,劉芳曾多次絕食,在絕食期間被佳木斯勞教所非法勒索了二千元左右。當時勞教所規定灌一瓶奶收20元;多次被強行注射不知名藥物;鼻飼時將管插入體內,將管長期留在體內,最長時間達5晝夜,痛苦異常。且還要收取「保留費」90元;被銬在床上最長時間達到一個多月之久;因惡警搶經文被劉芳拒絕,劉芳被兩個男警電擊手、脖子出焦糊氣味,褲子被撕壞二處;後經長時間絕食抗議而保外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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