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城大法弟子田淑華被非法關押一年之後,送往十八里河非法勞教一年。在關押和勞教期間被惡警、惡人多次毒打和折磨。非法勞教期滿後被家人接回家時,眼睛不能看書,腿不能行走,生活已經很難自理。就拖著這樣一個非常虛弱的身體,被家人接回家幾天後,於2002年臘月十九日,再一次被城郊鄉派出所夥同市公安局的惡警劫持到項城拘留所非法關押兩個多月。通過家人跑動要人,於2003年4月初放回家。回家半個月後,又被拘留所所長吳勇派人以詢問情況為藉口非法關進了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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