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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羅里達州坦帕市宣布法輪大法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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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5月13日】
坦帕市市長
嘉獎令

鑑於,法輪大法(亦稱法輪功)是具有古老中國傳統的一個博大精深、自我完善的身心修煉體系;並且

鑑於,法輪大法於1992年首次公諸於眾,其修煉活動以宇宙特性真、善、忍為基礎;並且

鑑於,法輪大法旨在幫助人們改善他們的體質,淨化他們的心靈,提升他們的道德標準並深化他們對生命、人性及宇宙的理解;並且

鑑於,法輪大法有助於保持人類誠實、禮貌、忠貞及無私的傳統美德,並且幫助了無數的人遠離毒品、酗酒、暴力及其它不良習氣,引導他們尋求更有意義的生活;並且

鑑於,修煉法輪大法的人們來自生活的各個階層,因為他超越文化、社會和國界;並且

鑑於,為慶祝法輪大法洪傳十一週年,特別是當我市修煉法輪大法的居民將於5月10日在坦帕市集會分享修煉體會之時,現在是對他們積極參與社區服務活動予以嘉獎的恰當時機。

因此,我,帕姆-愛瑞,以佛羅里達州坦帕(Tampa)市市長的名義,在此宣布2003年5月10日為佛羅里達州坦帕市

「法輪大法日」

並敦促所有公民與我一道嘉獎參加慶祝活動的這些人們對我們社區及人民做出的貢獻。

2003年5月9日於佛羅里達州坦帕市

(Pam Iorio)
市長簽字及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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