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7月,我們有緣得到了大法,疾病在我家一掃而光,第一次體會到了無病一身輕的感覺。
1999年7月,江氏政治流氓集團開始抓人、打人,恐怖壓力下母親不敢煉功了,學功後健康的身體漸漸又不行了。面對邪惡的迫害,我們夫妻倆為了大義,撇下剛幾個月的孩子和年邁的老母親和其他功友一起,於2000年10月到天安門廣場證實大法,向世人講明法輪大法好,遭惡警綁架被帶到駐京辦事處,惡人對我們殘酷折磨,用細繩把我死死的捆緊,腿伸直在地上坐著,一會就痛麻難忍,一個據說是副局長的人用鞋猛打我的兩臉,直到累得出大氣才罷手。對於它們的無理要求我不配合,它們連續用繩捆我兩次,最後惡狠狠的說回去再收拾你。
從北京回來後它們把我們投到看守所,進行肉體折磨和精神洗腦,惡警對我們非法提審時進行謾罵、毆打。
11月底一幫惡警逼我說出是誰領著進京上訪的。我不配合,他用皮鞋跟猛打我的臉,並說:「我打你70皮鞋,專打你的左臉,讓你一邊臉高一邊臉低。」把我的臉和眼打得一邊青。惡徒逼我把衣服脫掉只剩一件內衣,用繩捆我,一個用腳踩著我的後背,兩人拉繩,很粗的呢絨繩一下給拉斷了,又換了一根。最後恐怕把我的胳膊弄殘了擔負法律責任,才把繩鬆了。等到血液恢復了之後,再上繩,那種痛苦無法形容。我們同行的一位功友被捆的幾近休克,其他功友所受的迫害就可想而知了。
12月底惡人給我們洗腦,進行精神迫害,不屈服就判刑、勞教、長期非法關押,當時被非法抓捕沒放的有五、六十人。每人罰款2000──10000元才放人。
2001年惡警們又開始騷擾,我們夫妻倆只好拋下剛滿週歲的孩子,在外流離失所,11月下旬惡徒再次把我們非法抓捕關押到看守所,我們不承認這種對信仰自由的迫害,絕食抗議。惡警指使犯人對我們野蠻灌食,不張嘴它們就用鐵棍撬,棍子搗,滿口腔都搗爛了,牙也鬆動了。惡警看我不讓灌就用鐵輥猛敲我的腳趾、腳面、腳心,把腳敲的腫的老高以至於好長時間沒知覺。那時我們只穿了件西裝天又下了大雪,不讓穿鞋、不讓蓋被子,還要幹活。我們絕食30天奄奄一息時它們才允許家人保外就醫。
由於惡徒的騷擾和迫害我們被迫流離在外,2002年11月,中共召開十六大期間,邪惡之徒恐怕我們再次進京上訪又進行騷擾,它們找不到我們就迫害我哥哥,限三天,找不到我們就把我哥投到監獄。哥哥還不是修煉人,卻也受到他們這樣殘酷的逼迫。後來見到我時,哥哥告訴我他當時的心情:「走在一條河的大橋上,望著深深的河水想著自己將要坐大牢,心想自己這樣的虛弱身子骨咋能受了那樣的折磨,不如投河一了百了……」,聽到這我已無法抑制心中的淚水……。「苛政猛於虎」不知是否是此時最好的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