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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司法所歹徒多次關押勒索農村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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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4月21日】我今年51歲,是大陸大法弟子。我是1996年得法的。99年7月19日晚上我聽說城裏關押了很多大法弟子,我就和幾個人去城裏問一問為甚麼關押大法弟子。正走到半路上,就被鄉里的不法人員給擋住了,讓我們在路邊站了半夜,把我們的自行車強行推走,硬是讓我們坐出租車回鄉政府,每人罰款20元錢,說是租車費。

7月21日早晨,鄉派出所長帶著十幾人到我家抄家,把我修煉所有的書和一切用品全部抄走了,還把沙發給扯破了。把我家翻江倒海似的折騰了一頓,這還不行,鄉派出所長還狠狠地抽打我的臉,打的我眼花繚亂,站立不穩,後把我銬上送到派出所。七月的天氣,正直中午,他們叫我站在石灰板上火辣辣的太陽烤的我像剝了一層皮,上午在西屋曬,下午在東屋曬,就這樣一直關了我7天,罰了我800元錢。

2000年7月20日,鄉司法所不法人員又去抓我,不容分說就又把我銬起來。從我家到村委會大約有1000米左右,他們一邊走一邊問我這個功有甚麼好處,我說祛病健身,他們就抽打我的臉,一邊打一邊罵,一直打到村委會。我被押到鄉里去以後,他們叫我供出同修,我不說,他們就叫我跪著,還輪班打我。邪惡之徒把我們男女關在一起,不讓我們睡覺。司法所長還耍流氓,還叫別的學員跪著。開始他們逼我交5000元錢,說要是不拿就送我去看守所,我說那我也沒有錢。第二天,這些無賴就改說讓拿3000元,我還是不交,最後又讓我拿1000元,一直關了我13天,給了他們1000元才讓我回家。

2000年的冬天,臘月23,鄉司法所人員又到我家問我煉功沒有,我說煉呢,他就又把我抓到鄉里去了。臘月27日,司法所長問我是回家還是去石家莊勞教所,我說回家,他說你煉功就別想回家,說完就走了。我去找他說理,他還耍流氓,讓我給他鋪上床就讓我走,我說你這麼一個所長說這話不有失身份嗎?他說你還敢去告我嗎?就這樣又關了我六天,臘月28日才讓我回家。

2001年1月份,鄉司法所歹徒又到我家。他們說你跟我們到鄉里去說一說法輪功的好處,我一聽還挺願意去,可去了以後,結果不但不讓說,還連打帶罵,打的另一個法輪功學員渾身都青了,一直又關了我8天。

2001年的2月的一天,鄉司法所的人帶著幾個人又闖入我家,矇騙我說是縣裏要我去的,當時我一個人在家,我要去了沒有人照顧老人,他們說不管你那事,這是610下的密令。我讓他拿出來,他說不讓看。那我說不去,他們就走了。一會又來了一幫人嚇唬我,我還是不去。第二天我就去了三姐家。沒有過幾天,他們又找到我三姐家,騙我說去說說就回來。結果去了以後又關了我三個月,在這三個月期間,他們偽善招數都使盡了,見我們還是堅修大法不放棄,他們就又找我們的麻煩。有一天他們藉口查經文,把我們學員的一百元錢偷走了,我們去找他們說丟了一百元錢,他們就說我們「擾亂治安」,還問經文是從哪裏來的,不說就不讓睡覺。他們逼我們24小時站著,累的法輪功學員頭發暈的時候就說出來了,他們就把那兩個學員關進了看守所。

2002年的秋天,正值秋收季節。一天早晨5點鐘,鄉司法所一夥惡人聲稱是公安局的,在我家門外堵著。我不想再被他們騙去,就想從牆上逃走,不料又被他們抓住,第二次又把我關進了洗腦班,關押了我兩個月,又讓我拿了500元錢。

從1999年到現在一共罰了我3000多元錢。我們因不放棄信仰,被不法人員多次抄家、打、砸、搶、罰款、關押,害的我全家不能安寧。多少大法弟子有家不能回,甚至家破人亡,江澤民一夥罪惡滔天,他們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惡,終究會被推上歷史的審判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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