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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律師李建被河南第三勞教所惡警迫害致死的事實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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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4月20日】李建(男,35歲),律師 ,殘疾人,原住址為河南省駐馬店市正陽縣檢察院家屬區。98年6月得法,2002年4月25日凌晨3點被河南省第三勞教所三大隊(地址:許昌市)迫害致死。

李建是在精神和肉體上承受著巨大痛苦,在長時間超極限從事體力勞動情況下被活活累死的。李建臨死前曾告訴別人:哪怕不讓我吃飯,只要讓我休息五分鐘就行。可是就在李建離開人世的最後一天惡警都沒有答應他的要求。李建於2002年4月25日凌晨3點被迫害致死。惡警假惺惺地做人工呼吸,打強心針,然後將屍體送往醫院。25日早晨,三大隊惡警和所長開始造假,一學員提議:為李建哀悼3分鐘。惡警說:「李建死沒死我們還不知道,你怎麼知道?」因為這句話,這位同修被加期6個月,遭到惡警瘋狂報復。(平時只有2-3個惡警值班,今天三大隊惡警全部出洞到車間監視)。

中午,惡警不許各大隊近距離吃飯。午飯後各大隊惡警頭子對每個班威脅:告訴大家,李建死了,不許針對李建之死幹別的,否則後果自負。下午,檢察院和曲副所長在大會上宣布:李建死於疾病。並威脅:誰想利用李之死製造混亂就不記勞期(任意增加勞教期限)。第二天,曲副所長開會說:「我們已和李的家人協商好了,家人都沒意見,你們就別鬧了。」

大家都知道李是被迫害致死的,24日李還出工,沒有任何病態。大家集體絕食,抗議虐殺大法學員,一學員提出要見李的家人告知真相,惡警不敢答應,反而給這位學員加期幾個月。還有幾位大法弟子因絕食抗議而被加期。

望李建的家人及親朋好友認清邪惡,為李建討回公道。同時呼籲國際社會調查此事,為李建討回公道,將江××及其幫兇早日推上審判台。

當時三大隊惡警有:隊長譚×、指導董×、教導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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