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及其罪行:
主犯:
武宏孺,男,勞教所所長
周曉紅,女,所長(主管迫害法輪功)
高明旭,男,所長
王豔女,所長
郭紅岩女,管理科科長
陳蘭英女,警械科科長
犯罪事實:直接策劃2001年年底對非法關押在勞教所的全體大法弟子的上繩(一種酷刑)事件,將120餘名堅定的大法弟子折磨得生不如死,遍體鱗傷。
惡人:
姜豔玲,女,2大隊隊長
閔玉梅,女,隊長
應美玲,女,隊長
陳蘭英,警察
張楠,警察
犯罪事實:將5位大法弟子楊永生、王德平、白娥、富紅霞、樊金平拉去上繩
﹒2002年底因大法弟子王德平被搜出經文,姜豔玲指使吸毒人員將王德平毒打一頓後,又拉去上繩,把她吊起來頭朝下,胳膊、腿全被捆住,被折磨的生不如死。至今腿和腰仍麻木無知覺;
﹒2002年底張保菊因寫信揭露武宏孺罪行被拉去上繩;
﹒2003年3月初,大法弟子趙喜蓮(明慧網曾對趙喜蓮被迫害、跟蹤的情況作過報導,趙喜蓮是河南省農大員工)被迫害的心跳過速,嘔吐,不能幹活,姜豔玲、閔玉梅、應美玲三罪犯以上繩相威脅逼迫她幹活。為抵制迫害,趙喜蓮絕食並拒絕幹活,在絕食近一週的情況下,姜豔玲,閔玉梅、應美玲三罪犯叫來保安趙連拉帶拖地拖下樓,頭部幾處受傷,流血不止,又用繩子把趙喜蓮骨瘦如柴的身體捆緊,吊起來旋轉幾圈、毒打直到失去知覺。趙喜蓮受酷刑回來,後一直精神恍惚、異常,走路直不起來腰,身體非常虛弱。姜豔玲、閔玉梅、應美玲三罪犯仍不聞不問,繼續對其非法關押,並指使吸毒人員以趙喜蓮的名義寫了一份保證,硬拉著趙喜蓮的手按下手印,現聲明作廢。
﹒惡警陳蘭英、張楠兩罪犯直接毒打、折磨趙喜蓮。
﹒姜豔玲將王德平拉去酷刑(上繩)折磨,用酷刑逼其放棄信仰。
惡人:
賈美麗,女,三大隊隊長:
胡兆霞,女,三大隊隊長,迫害法輪功學員主要責任人
犯罪事實:
﹒直接參與2001年底將三隊全體堅定的大法弟子拉去上繩,把大法弟子折磨的死去活來,腿走不成路,還被強迫作操、軍訓、勞動。王桂花被連續上繩四天四夜不讓睡覺,酷刑後腿受傷站立不穩,經常摔倒。
﹒賈美麗、胡兆霞2罪犯多次參與酷刑迫害大法弟子,將不參加「政治考試」的大法弟子(約三十多人)非法加期3─6個月。
﹒2003年3月,大法弟子閻愛英為抵制迫害將勞教人員床卡撕碎,被拉去以「烤全羊」方式上繩,胳膊、腿嚴重受傷,被逼之下違心所寫保證聲明作廢。閻愛英被酷刑折磨後仍被逼迫體力勞動。
希望國際社會關注河南省十八里河女子勞教所不法人員殘害法輪功學員的事實,伸出援助之手,懲治惡人。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3/5/4/352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