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6月19日,四名法輪功學員:馬勇(齊市)、王寶憲(齊市)、張曉春(綏化)、潘本余(齊市)被劫持到富裕縣看守所,同年7月15日公安非法宣布「逮捕」,到2002年6月還沒有開庭,非法超期關押一年。在富裕縣看守所裏,法輪功學員張曉春為了抗議這種任意無理關押的行徑,於2002年6月19日開始絕食。6月29日張曉春被看守所所長曹國魯等暴徒強行灌食時迫害致死。屍體被秘密火化。
然而張曉春的死並沒有喚醒曹國魯、賈維軍等人的良知,它們卻更加殘忍的迫害另一名大法弟子──王寶憲。在富裕看守所裏,王寶憲被毒打成重傷,直到失去知覺。王寶憲的頭部被打傷,面部已經變形,胸部和身上有大面積的瘀血,大小便失禁,尿血、便血。據一位很有醫德和良心的醫護人員講,王寶憲被打成嚴重的內傷,很難救活。2002年8月18日,王寶憲就這樣被賈維軍、曹國魯等人活活折磨死於富裕縣人民醫院。屍體被不法公安強行火化。
善良的人們,我們修煉法輪大法,修真善忍,做一個好公民有甚麼錯?竟遭到如此的迫害,善惡是會有報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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