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致澳洲移民部長:我的遭遇證明「普通學員不會遭到迫害」的假設不成立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3年3月15日】(一位中國大陸普通法輪功學員通過明慧網致澳洲移民部長的一封信。)

尊敬的魯道克部長:

您好,我是一名25歲的女大學畢業生、中國大陸一個普通法輪功學員。得知澳洲移民部以「普通學員不會遭到迫害」為由,欲將王均陶、王麗鑾夫婦遣返的事實,我非常擔憂。

我的遭遇即可證明,在中國大陸「普通學員不會遭到迫害」的說法是不成立的。

我就是一個普通法輪功學員,在獨裁者開始迫害法輪功之前既不是站長也不是輔導員,官方絕對不知道我在煉功。但鎮壓開始後,我僅僅因為拒絕放棄我的信仰就先後遭到了以下迫害:被剝奪在國內報考研究生的權利、學位證被扣發、被剝奪出國留學的權利、被拘留(期間被毆打、野蠻灌食)、被判勞教,現在我因為這場荒唐的迫害已經不能正常走路。

另外,我的同學中,一個現在已經被迫害成了植物人;一個被迫害得精神失常;一個仍被非法關押在勞改營中每天受著酷刑折磨;兩個失蹤後至今下落不明、生死未卜。他們和我一樣都是「普通法輪功學員」。因為這場迫害,我周圍的普通煉功人中流離失所的佔很大的比例(包括80多歲的老奶奶和不到10歲的小弟弟),沒有任何人未受到迫害。

如果澳洲移民部堅持將老夫婦遣返中國大陸,就意味著把他們推向比我所遭受的更加嚴重的迫害,因為這件事以及這對老夫婦的姓名在互聯網上被公之於眾後,他們已經不再是「普通學員」。更何況,避難法是為了保護難民的,履行手續中發生的困難和曲折不該成為不履行難民保護的屏障。保護難民的基點是出於人道和正義,這對老夫婦人到老年,還要因為信仰自由而逃到異國他鄉,在完全陌生的法律環境中求生存,即便未能周全行事,也是人命關天啊。

這對老夫婦的年齡和我父母差不太多,我的父母也是普通法輪功學員,他們在這近4年來也一直在遭受著迫害,我非常能理解王老夫婦兒女的心情。所以,我懷著一個女兒的焦慮之心給您寫這封信,希望您營救他們、給予他們在澳大利亞避難的權利。

如果他們能在您的幫助下脫險,我將和全世界眾多富有同情心的、始終關注這件事的正義的人們一樣,對您和澳大利亞政府更加信賴並表示萬分感激!

中國大陸一普通法輪功學員
2003年3月15日

如果方便,請明慧編輯抄送以下人士,名單如下:
尊敬的霍華德總理
傳真:+61 2 6271 5414
尊敬的外交部長堂寧先生
傳真:+61 2 6273 4112
電子郵件:a.downer.mp@aph.gov.au
澳大利亞駐華盛頓大使Michael Thawley
傳真:(202) 797-3168, (202) 797-3100 (DIMIA)
聯合國難民署Merrie-Charlotte McKenna女士
Fax: +61 2 6290 1315
Email: mckennam@unhcr.ch
澳大利亞國會成員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