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被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劫持的大法弟子毛增順被迫害致生命垂危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3年3月13日】2001年10月27日,吉林省長春市大法弟子毛增順在市人民廣場發放法輪功真相條幅,被長春市公安局「610」辦公室非法抓捕,在審訊期間,公安局使用了很多刑具對她進行了24小時的酷刑折磨,致使她兩腿不能站立行走。第二天將她送到勞改醫院,經過近5個月的治療,警醫們診斷:需要有合適的理療環境,並慢慢加強功能性恢復鍛煉方能恢復,不適合入監改造。

但是辦案單位無視她的身體狀況,於2002年3月28日非法判她三年勞教,並將她強行抬到朝陽溝勞教所入監。入監後,她被關押進朝陽溝勞教所五大隊。每天長達15個小時的「坐板」,加上吃飯及上廁所都得倚在別人的身上,生活不能自理,肌肉急劇萎縮,雙腿無力支撐身體,如果加力,膝關節疼痛。照此下去,如不儘快有一個合適的理療環境及理療途徑,久疾難醫,會給她本人造成沒有生活自理能力、終生痛苦的嚴重後果。

同時由於以上的各種情況所造成的巨大精神壓力,導致她食慾下降、營養不良,她修煉前曾犯的美尼爾綜合症以及腦供血不足日趨加重,2003年元旦前夕,她昏迷了一整天。

近兩個月來,特別是近期,她由於胃痛和心臟有問題,24小時只喝兩口米粥度日,身體骨瘦如柴,呼吸困難,手腳發涼,頻繁出現昏迷。長此下去,不知她還能維持多久。

強烈要求中國政府將一個生活不能自理、活動半徑不足1米的人釋放,讓她回到親人的身邊得到安撫、照顧、理療以及功能恢復鍛煉!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