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律師提出需要60天時間準備材料並得到法官批准,法官與控方律師的下一次會議日期定為3月13日。
這個案件是一個團體訴訟案,被告是中國現任主席江澤民及610辦公室,原告是所有因信仰真善忍在江XX及610辦公室的手中受過非人折磨的人,以及因修煉法輪功被列入黑名單的人。
為配合控江案的順利進行,倡議廣大受迫害的同修寫出自己受迫害的經歷,也希望大陸民眾幫助收集有關事實,提供證據,早日把江XX及610辦公室推上審判台。
註﹕已被非法關押、勞教、判刑的可由他人代寫。
部份大陸大法弟子
2003年2月1日
姓名 性別 年齡 學歷 職業 地址 受迫害經歷(強迫進洗腦班、非法關押、勞教、判刑、罰款、抄家、流離失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