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2月底,張德珍再次到北京上訪,被蒙陰縣公安局帶回後,又遭到了「610」辦公室人員的瘋狂迫害,主要兇手是:李枝葉(原蒙陰縣政法委書記)、類延成(蒙陰縣宣傳部副部長)、房思敏(蒙陰縣武裝部副部長)、邢憲英(蒙陰縣婦聯副主任)。張德珍在蒙陰縣「610」洗腦班和蒙陰縣看守所被非法關押4個多月後,於2001年4月份被非法判處勞教4年,被送到濟南女子教養院。在濟南女子教養院被非法關押13天後,因體檢不合格被釋放。張德珍回家後,舊寨中學校長帶人對她繼續進行迫害,10天後張德珍被迫流離失所。2001年國慶節前後,蒙陰縣一大批大法弟子進京上訪,全部安全返回,其中就有張德珍,這是大法弟子張德珍的第三次進北京上訪。2001年10月份,張德珍和同修一起到新泰市和當地大法弟子進行交流,因被人舉報,在新泰市小協煤礦被當地公安非法抓捕,很快就被送到了蒙陰縣「610」洗腦班,這次張德珍在蒙陰縣「610」洗腦班被迫害長達3個多月,在此期間,蒙陰縣「610」洗腦班邪惡之徒不讓她洗澡,不許親人探視,並經常對她進行毒打折磨。她姐姐曾去探視她,也被「610」辦公室無理非法關押一個多月。在這期間張德珍三次絕食抗議蒙陰縣「610」辦公室對她的迫害,蒙陰縣中醫院有關人員對她進行了灌食迫害,張德珍德喉嚨被插破,導致張德珍身體極度虛弱,生活不能自理,在生命垂危之時,被親人背回了家。在身體稍有恢復後,為躲避蒙陰縣「610」的非法迫害,張德珍再次被迫流離失所,直到2002年9月20日左右,在蒙陰縣岱崮鄉被蒙陰縣公安局刑警大隊非法抓捕,後被非法關押在蒙陰縣看守所。張德珍在蒙陰縣看守所期間,絕食抗議,多次被蒙陰縣中醫院強制灌食。
據悉:2003年1月31日(陰曆臘月29),張德珍在蒙陰縣中醫院南三樓某病房,被蒙陰縣「610」辦公室人員、蒙陰縣看守所獄醫王春曉和蒙陰縣中醫院大夫合謀非法注射了一種藥物(被注射此種藥物後,身體發熱、口乾,藥量少時人會極想吃飯、喝水,藥量大了會使人呼吸困難,心力衰竭)。之後,張德珍含冤去世。估計,張德珍因絕食抗議,又加上被野蠻毒打迫害,身體已極度虛弱,在這種情況下,又被毫無人性地注射了大量精神藥物從而致使心力衰竭死亡,蒙陰縣「610」人員卻造謠說張德珍死於心臟病,妄圖來矇騙世人,開脫它們的殺人罪行。望了解真相的善良人能提供更多的詳細細節,協助繼續調查本案。
虐殺大法弟子張德珍、劉淑芬的主要責任人為:蒙陰縣「610」負責人類延成、蒙陰縣中醫院院長郭興寶、蒙陰縣公安局監管大隊(看守所)大隊長孫克海(電話:0539--4273716)、蒙陰縣看守所獄醫王春曉以及相關的蒙陰縣中醫院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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