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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大法弟子遭受迫害的部份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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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2月28日】(為保護當事人的安全,以下在中國受到迫害的大法弟子姓名地址等個人信息為編者所略。)

<案例一>

我是瀋陽一退休職工,女。以下是我受迫害的一些經歷:

99年11月30日我進京上訪。12月1日,剛到天安門,就過來三名警察問:「有身份證嗎?」我說:「有。」又問:「煉法輪功嗎?」我說:「煉,」他立即把我和幾個同修抓進警車,送到瀋陽駐北京的迫害辦事處,又由駐京辦把我綁架到瀋陽造化鄉女子自強學校非法關押27天。其間每日強迫做勞工,從早上到半夜,並勒索每月600元伙食費,吃的是發霉的半生不熟的窩頭和只有幾片白菜葉的帶泥沙的菜湯。

2001年5月23日,因到樓區做真相資料,被當地惡人舉報,被劫持,和平區集賢派出所惡警程鑫帶領七、八個警察,開兩輛警車來抄家。抄走大法書和師父法像,還有真相資料、複印紙一箱、複印機一台、墨盒四個,還拿走了新床罩,家人給送的藍色牛仔褲和兜中的200元錢及蘭花新內褲被集賢派出所所長(高個、高鼻樑、近四十歲)搶走,後這些錢物不翼而飛,只把送去的舊衣服給了我,5月24日,我被劫持至瀋陽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五個多月,在此期間,我絕食抗議,管教用鹽加玉米麵插管、灌食迫害。市看守所一個大高個,四十多歲矮胖的人讓犯人按住我,把我脖子背過去卡到椅子背上,捏鼻子灌一種十分嗆嗓子的,據說是加了高粱糖的粘「奶粉」。

絕食第八天時,我被送到瀋陽大北監獄監管醫院迫害,有時被綁在鐵床上,或用手銬定位在鐵床上強制打針、灌食。絕食到24天時,我身體已極度虛弱,他們怕我隨時出現生命危險,擔責任,2001年1月16日,通知家屬必須在晚上把人接走,並且大北監獄監管醫院向家屬勒索了3000元,而且不給開收據。我回家後和平區檢察院又來勒索,家屬沒給。區檢察院、社區主管迫害法輪功的書記和集賢派出所惡警程鑫等人經常來家騷擾,想再次把我綁架進去,我被迫流離失所至今。

從2001年5月23日被非法關押至今,單位一直停發我的工資。我的住房早已自己買下,可我修煉前的住房公積金也被無理扣壓,我愛人和我一個單位,已於2001年3月去世,單位也扣了他的公積金不給我。

<案例2>
我是一名女大學畢業生。2001年5月24日下午5點多鐘,瀋陽市和平區集賢派出所不法警察程鑫等人闖入我家非法抄家,在沒有找到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強行搬走了電腦、打印機、一整箱複印紙、磁盤、墨盒、空白信封、郵票,對家人造成很大的傷害。我從此開始了流離失所的生活,直到現在。

我丈夫獨自照顧兩歲的兒子,每到敏感日期,集賢派出所的惡警就在半夜突然闖入我家搜查找人,社區也時常來騷擾,甚至來到遠在吉林省的親屬家中非法搜查。也時常騷擾我原單位,單位書記為了逃避騷擾,勸我愛人給我寫辭職申請。在去我原單位找不到線索的情況下,又去我愛人單位,妄圖加重迫害。又對我愛人的傳呼進行跟蹤,使其正常的業務活動受到干擾。一次瀋陽市一企業找他設計圖紙,打傳呼後沒多久警車呼嘯而至,把打傳呼的人弄得莫名其妙,非常反感。

所有這些事情,嚴重侵犯了我及家人的人身權利,給孩子心理造成很大傷害,親屬們整天擔驚受怕,他們都希望江澤民及610辦公室早日被繩之以法。

<案例3>
我是瀋陽的一名退休職工,女。2000年7月14日我到北京上訪,當時只要說是「煉法輪功的」,警察就抓人,已經沒有正常的上訪渠道。7月15日早9點半,我與20多個來自全國各地上訪的同修一起,在天安門打開「法輪大法好」、「真善忍」、「還師父清白」等橫幅,並喊,「法輪大法好」。一幫警察跑過來抓、打我們,一男警察打我兩拳。一女同修被打得鼻子流血,眼睛青黑,臉也腫了。我們被送到前門派出所,在院子裏,警察讓一女同修蹲在滴水管底下,地上全是水,一同修小伙子上去制止,警察二話不說把小伙子打了一頓。警察看我們坐在地上煉功,就踩我們的腿,還往我們身上澆水。後來,我和其他四位女同修堂堂正正走出派出所。

7月18日,我又去天安門正法。這次警察又把我們二十多人抓走。我們先在前門派出所,下午四、五點被拉到平谷縣看守所。因不報姓名,警察把一年輕人打得一瘸一拐的,坐不下。一女同修臉被打得紅腫。我們13個不報姓名的當晚就在水泥地上躺一宿。第二天要拍照,我們不照,手挽手,腿連腿,十多個警察硬拉我們,把鞋、衣服都撕破了。一女同修被按在地上,警察一個按頭,兩個按胳膊,兩個按腿,硬給照相。四川一個30多歲的女同修乳罩都被惡警扯下了。警察對我這個老太太一點也不手軟,一個揪我頭髮,兩個按住我,靠牆,又一個人在我下巴和喉嚨之間放個木頭防止我低頭。下午,又把我送到天津東麗看守所。兩、三天後,忽然來了一夥錦州公安,將我劫持走。

在平谷縣看守所,我就開始絕食,到此時已絕食一週了。錦州凌海分局一個高個子、大圓臉、四十多歲的惡警根本不管我的身體狀況,讓我報姓名、地址,我不說,就抓住我頭髮往牆上撞,還推打我。另一個警察實在看不下去了,說:「老王,別打了。」這才住手。在送往錦州的麵包警車上,大圓臉警察用水瓶打我的頭和臉十多次,我的額頭和頭上全是大包;又往我頭上、衣服上倒水 。另一個四十多歲的男警察使勁掐我的左上臂,手掌大的一塊皮膚都掐黑了,還用煙頭烤我的臉。車經過一條河時,警察們說:「乾脆給她扔河裏,死了誰也不知道。」

到錦州已經半夜12點多了,一男一女兩警察用三輪車拉我轉了一大圈,騙我說要給我買火車票送我回家,讓我說地址,看沒用,又送我到派出所。在凌海分局,一男警察踢我左腿,我不動也不倒下,後被別人制止了。我又被非法關押到凌海管區的一個設在農村的看守所12天。其間瀋陽路官派出所向家人威脅,索要2000元,一會兒又要3000元,家人一分沒給。

2001年12月,我因做真相資料被送瀋陽市看守所非法關押19天。和平分局、新華派出所來抄家。冬天把地板塊都撬開了,碗櫃都翻遍了,家裏一片狼籍。我老頭不能行走,生活不能自理,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去派出所要人,派出所蠻橫地恐嚇他,說要把家屬也抓起來。

2002年9月26日,皇姑區公安分局派出所綁架了我兒子馬玉平(大法弟子),並再次抄家。我兒子現被非法關在瀋陽張士教養院受迫害。

<案例4>

我是一名女工程師。99年7月21日開始,單位領導因受「上面」壓力,時常找我談話,讓我放棄修煉,在我不得不在工作與法輪功之間做一個選擇時,99年11月30日,我去了北京。12月1 日剛到天安門,過來一名警察問:「煉法輪功嗎?」我說:「煉」他立即叫來警車,把我押送到天安門派出所關起來,後又被劫持到瀋陽駐北京的專抓法輪功學員的辦事處,第二天又由駐京辦把我劫持到瀋陽造化鄉女子自強學校非法關押10天。其間每日強迫做勞工從早上到半夜,每月600元的伙食費,吃的是散發怪味的半生不熟的窩頭和很鹹很鹹的漂著蜜蟲的只有幾片白菜幫子的的菜湯,沒有一點油且白菜幫子上有泥土,每天收20元伙食費。日用品在那買都很貴,高於正常價位的幾倍甚至十幾倍。警察把我們法輪功學員和「三陪小姐們」關在一起並且兩個「三陪小姐」看管一個學員,只要看見我們煉功就打我們,如沒按惡警們說的做好,就給她們加期。在我被關押期間,瀋陽市和平區14緯路街道辦事處到單位敲詐1000元人民幣,主任交錢後通知我愛人將錢送交單位。

1999年12月21日我上班後,單位無理扣發了我12月份的全部工資及獎金,從2000年1月1日至今一直是開70%工資,並記大過一次。每逢節假日或「敏感日」都要找我談話,院人事處曾多次打電話詢問我在家做甚麼,我在單位的行為也受到非法監視,水利廳及省工會領導也找過我談話,單位領導還多次找我愛人談話讓他監視我。瀋陽市和平區14緯路街道辦事處多次到單位勒索要錢,甚至想上我愛人單位勒索要錢,無理取鬧。三年多的時間,不僅我經濟上蒙受不明的損失,更重要的是給我的愛人及親屬精神上造成很大傷害,整天擔驚受怕,生活在白色恐怖之中。

<案例5>
我是一名自由職業者,男。受迫害經歷如下:

1999年10月中旬到北京上訪請願,被劫持回家,非法拘留15天。

2000年10月,郵寄法輪功真相資料,被非法關押於四川省資中縣看守所並且被抄家。後公安局惡警陳志國,資中公安局副局長秦勝東等叫囂,要判刑,大約2001年4月份拿到法院起訴書,後一直未上庭,一直被非法超期關押,直到2001年8月中旬,又收到一張對我非法勞教1年半的通知書,後我不服,提起申請覆議,並向他們講清真相,惡警們一直對我不理睬,我一直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長達1年半(2000年10月-2002年5月),才被放出來。

後公安一直對我和家人進行騷擾,十六大期間惡人到處找我,要抓我,但未得逞,2003年春節期間,資中公安局又揚言要綁架我,現我已被迫流離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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