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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黨校副教授唐麗娟和兒子王哲浩被迫害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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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2月25日】母親:唐麗娟,女,52歲,大學學歷,黨校哲學副教授。

1999年720去北京上訪,到天津被公安局強行劫持回來後,單位停止她的工作,並用「幫教」對她進行洗腦。

1999年10月單位放秋假回大連家裏,10月13日晚上9點多鐘和兒子一起看電視節目時,被大連「五一」派出所強行帶走,在派出所被非法扣留兩天,後又硬說是「擾亂社會秩序」和兒子一起被拘留在姚家看守所十五天,後被黑龍江綏化市單位和公安人員接回黑龍江。從黑龍江到大連去接人期間的所有費用都由唐麗娟一人負擔,強行從工資中扣,被勒索高額罰款5300多元,後又因不寫「保證」停發工資長達兩年多,單位高額罰款和扣發工資共計3萬多元,至今仍未補發。沒有生活來源,只好靠親屬朋友接濟度日。在大連的家非法被抄,被迫流離失所,身份證被單位長期扣留,出入非常不方便。

2000年9月去本溪教養院看兒子(兒子因堅修大法被非法勞教三年),被遼寧本溪教養院拒之門外,不讓見。

兒子:王哲浩,男,26歲,大專學歷,大連理工大學本科生。原大連化工設計院職工,從事電腦繪圖設計工作。
王哲浩1997年大專畢業後一直在大連化工設計院工作,1999年720去北京證實大法被非法關押半個月,上班後又因江XX去大連視察,被當地公安從單位直接抓進大連姚家拘留所,非法關押20天。出來後,在10月13日晚上9點多鐘和母親一起看電視節目時,大連「五一」派出所一幫人進屋後不由分說把他和母親一起都抓到「五一」派出所,非法拘留兩天後又送到姚家拘留所。母子二人都被莫須有的罪名「擾亂社會秩序」非法拘留半個月。

出來後王哲浩又被直接送到大連戒毒所強行洗腦,兩個多後直接送到大連教養院勞教一年。2001年4月又因為上網被非法勞教三年。當時他結婚剛近兩個月,最初被關押在大連周水子勞動教養院,後接連密轉到遼寧關山教養院和遼寧本溪教養院。在幾個教養院關押期間都受到了非人的折磨,經常蹲小號。在關押期間家人還被勒索「押金」、「罰款」等達13000多元,有收據為證。王哲浩至今仍在本溪教養院遭受非人待遇。望世界人權組織給予關注,早日把江XX及「610」一夥送上審判台。

附:王哲浩被非法關押的時間及罰款金額:
1、1999年7月22日至1999年8月10日被關在大連姚家拘留所,罰款200元。
2、1999年8月22日至1999年9月20日被關在大連姚家拘留所,罰款200元。
3、1999年10月13日至1999年10月29日被關在大連姚家拘留所,罰款200元。
4、1999年10月29日至1999年12月初被關在大連戒毒所,罰款700元。
5、1999年12月29日至2000年(時間不詳)被關在大連周水子教養院,罰款10000元。
6、2001年4月至現在,分別關在大連周水子教養院、遼寧關山教養院、遼寧本溪教養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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