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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法輪功之友致函美國駐北京各法律公司 呼籲幫助查爾斯-李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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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2月22日】

親愛的先生:

我們向您呼籲請求幫助要求釋放美國公民查爾斯-李。2003年1月23日他在廣州機場被捕。

李先生被中國政府指控違反了中國的法律,但卻不給李先生任何辯護權力和機會,也沒有向世界講清他究竟犯了甚麼「罪」。

李先生強烈否定中國政府對他的指控。他相信他的被捕的真正原因是因為他是法輪功修煉者。

作為一個外國公民,他一定要受到他本國政府的保護。很清楚,政府對查爾斯-李的指控是要對中國和海外的法輪功修煉者進行進一步的迫害。

我們強烈呼籲給查爾斯-李辯護權,要求合法的法律程序以保護他不受迫害,強烈要求將他立即釋放。

謝謝。

歐洲法輪功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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