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四月初八早上,北鄉義派出所張運海、冀xx闖入我家要強行搜查大法書和資料,我義正詞嚴地向他們要搜查證,惡警竟與成安聯繫,政保股長楊士華帶著110把我綁架強行搜查,搶走大法書5本,煉功、講法磁帶共3盤,師父法像2張,法輪圖兩張。在公安局裏因我不說師父照片來源,惡警在局長李志德的帶領下對我進行拳打腳踢,主抓迫害大法的副局長呂建章邊打邊說:「大膽地打吧,上邊有命令煉法輪功打死沒事,白打。」楊士華、大剛和兩個年輕人輪番作打手。強行讓我跪在地上,兩手臂舉平,把拖鞋塞到我嘴裏,惡警穿著皮鞋在我腿肚子上搓,邪惡地說「我給你按摩。」見我不說就猛跺一腳,疼得我全身流汗。就這樣折騰了我7、8個小時,然後送看守所非法關押了23天,親人交3000元保證金、300元飯費。回家後還經常受到騷擾。
2001年元月我進京證實大法,被天安門惡警送與成安辦事處。縣委書記王海健問:「為啥進京,在家煉不行嗎?」我說:「現在成安縣北鄉義不管你煉不煉全抓、罰款,給他們講道理,他們說『我們不當家,有種你去找江澤民去。』不僅鄉里說,縣裏也這麼說,我能不進京嗎?」王海健無話可說,竟氣急敗壞地喊:「打,還不快打!他還敢給我講。」在辦事處還聽到王海鍵給公安局副局長路書社說:「還按老辦法處理,廣場這塊兒咱們已經送過禮了,不會上報進京人數了。」等話。這次我分別被關押在成安、邯鄲共135天。關押期間,精神受到摧殘,身體受到折磨,親人又被迫交4000元保證金、500元飯費。
2001年春節北鄉義鄉想威逼母親上電視說假話攻擊大法,母親曾患骨質增生多方醫治無效,得法後不治自癒,怎能背叛大法和師父?!為免遭迫害,父母、妻子和女兒被逼離家出走幾個月。
2002年8月31日,母親、妻子和60多位同修召開法會,被惡警非法抓捕,母親至今未被放,妻子被關押四個多月,親人又交罰金3000元、飯費600元。10月1日鄉派出所李俊山等非法抓走父親威逼訛詐,四天後放人。10月21日政保大隊闖進四弟家(未修煉)非法搜查,見有幾份真相資料,就強行抓人,逼四弟說出我打工的地址和電話號碼,然後當人質關押於縣看守所47天,親人到處找關係請客送禮花去2000元交罰金1000元,還逼寫保證在三個月之內找到我。本人已流離失所遭內部通緝。
所謂的十六大期間,惡警對我的三個姑姑家、姐姐家和兩個姨家夜間強行搜查,並威脅誰也不能給我提供方便、見到我必報警,否則按窩藏論處,同時在我們村揚言舉報獎1000元─1500元,安插眼線,還兩次派車、人到處抓捕我。
我在此提出對江澤民以及「610」政保和參與迫害我和眾同修的邪惡幹警及其它職能部門的有關人員進行起訴。本人願有關人士進行調查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