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學員龍崗,於2000年1月21日到北京上訪。被抓回當地後,27日被「610辦」的劉安學指示公安局長陳文,副局長陳長龍、張學倫、惡警陳明海、龍建明、歐友述及其它打手輪番刑訊逼供、體罰,24小時不給飯吃,不給水喝,深夜3點多鐘把龍崗及其他5名法輪功學員送進看守所關押。30天後才釋放。就這樣龍崗回家後被開除了工職。
2001年,龍崗又去北京講真象,在天安門廣場被捕,遣送回銅梁看守所關押,被判勞教2年。在勞教所裏,她為抵制邪惡的迫害,絕食抗議,被邪惡強行插管灌濃鹽水,灌食等,導致肺部極度損傷,經常咳嗽,疼痛難忍,一個年輕女子被折磨得消瘦如柴。勞教所為推卸責任,就說她得了肺結核,辦理保外就醫通知家人把人接走。
回家後,經過一段時間的調整,身體有所好轉。銅梁縣「610辦」的劉安學指示公安人員陳明海帶人又把龍崗抓進拘留所洗腦班關押洗腦。龍崗身體越來越差,走路都很困難,「610辦」和公安局怕承擔責任,又叫家人把她從洗腦班接走。龍崗於2002年11月6日在家去世。
責任人:
重慶市銅梁縣「610」辦公室劉安學
公安局局長陳文
副局長陳長龍、張學倫
惡警陳明海、龍建明、歐友述等,
重慶市江北區五里店茅家山女子勞教所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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