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江澤民為了個人的私、利、權,出於小人的妒忌,以自身的特權,強行對法輪功進行了血腥鎮壓,法輪功修煉者被抓、被打、被拘留、判刑、坐牢。沒有文化的王小珍很納悶,煉法輪功我的病好了,家庭負擔輕了,怎麼不好呢?煉功做好人,修心向善諸惡不做,怎麼是邪呢?我不能昧良心,我要說句公道話。
10月28日王小珍去了北京,到了天安門,還沒走幾步,就被警察叫住:「有身份證嗎?」「有。」有身份證的王小珍還是被拽上汽車,送到豐台體育館。後轉到廊坊,下午被燕郊分局接回,扣押在小屋裏。一個姓曹的警察問:「誰是道橋的?」王小珍說:「我是!」曹上前就打王小珍兩個耳光,用腳把王小珍踢出門外,銬在鐵柱子上,又繼續打。後來轉送到市公安局看守所。公安局提審時,王小珍就把自己身心受益的心裏話告訴了他們。就這樣,說實話的王小珍被判勞教一年。丈夫薛銀成八方托人花錢,才弄了個取保候審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