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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蘭惡警非法抓捕 我被逼離家拾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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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2月22日】我是舒蘭市大法弟子,98年得法。得法前身體不好,有三十年之久的風濕性關節炎,神經衰弱,還有好幾樣病,在醫院吃了不少的藥也沒有效果。沒有辦法,也不想治啦。在這時,有幸得大法,我煉起了法輪功,不長時間,病就沒有啦,通過學法,知道了人生的目的,知道怎樣做一個好人,做一個道德高尚更好的人。

可是就在99年7月20日江××迫害法輪功開始,黑雲從天而落,電視、廣播、報紙的謊言滿天飛,公安開始抓法輪功學員,判刑、毒打。當時我心裏也不明白是怎麼回事,這麼好的功法為甚麼要打壓、在我心中也仔細的想過,我煉這個功法錯了嗎?沒錯。

有兩個方面足以證明法輪大法沒有錯,我煉法輪功也沒有錯。第一我們師父正,我們必須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做人,做一個更好的人,從古到今做好人沒有錯,教人做好人的更沒有錯;第二,要按照法輪功的要求去煉功就能祛病健身,達到身體健康,還不好嗎?讓身體沒有病,這不是好事嗎?就這兩點,沒有錯。我就要一煉到底,我要進京上訪。

當時我們一起去五人,都是我們一個村的,我們來到吉林火車站,剛買完上北京的車票,就被站前派出所扣押。給我們當地派出所打電話讓他們來接人,原來各地派出所都與車站互相勾結並和經濟效益掛勾,劫下一個進京的大法弟子,他們得100元好處費,不讓上邊知道進京上訪的大法弟子的實際人數。因為江澤民一夥規定,只要知道哪個市、鎮有進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多,當時那個市長就要拿下去,反正是省以下的幹部都要受到處分。這足以證明鎮壓法輪功是江××個人所為。

我們被當地派出所接回來時,去北京的車票都被站前派出所沒收,車票150元也沒有給我拿回來。回到派出所第二天開始審問我們,讓我們寫決裂書,寫罵我們師父的話,讓我們簽字,我們都不寫也不做。然後把我們送拘留。我們沒有犯法,我們只是在做好人,說真話,我們去北京就是為一句真話「法輪大法好」。只為這一句真話就犯了法?公安還說,你們便宜,沒有進關,如果進了關就要判勞教。這是甚麼法律?說真話就是拘留,判勞教。

在2001年6月18日在舒蘭開了一次法會,被警察發現。我們大多數學員走出來去參加,我們一個小隊去了9人,有4人被抓。我也就回不去家啦,我被公安列為「重點」,到處抓我。這下我們村子可麻煩啦,警車白天晚上經常去抓人,搞得我們村上人不得安寧。我被迫流離失所,不能回家,家裏有7畝多地投資2000多元,因無人經營一分錢也沒有收回來,沒有生活出路只有靠揀破爛、翻垃圾箱維持生活。這都是江××對我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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