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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英毅致信加總理呼籲營救在大陸遭迫害的母親、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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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1月13日】致加拿大總理,政府和國會的公開信:

我是加拿大公民陳英毅,居住在Nanaimo市已有四年了,我父母親和妹妹在中國。我父親陳志明已經64歲了,母親黃金玲59歲,他們都已經退休在家。我妹妹在一家電腦軟件公司工作。他們原本生活得很平靜,母親和妹妹信仰法輪功。2001年初父母親申請來我家探親,母親因煉法輪功而拿不到中國護照,當地政府說她出境會「危害國家安全」。我父母親都是六十年代的知識分子,1970年為了支援內地建設從上海搬遷到貴州(我那時僅2歲),一輩子為國家和人民在邊遠山區工作。現在他們老了,卻變成「危害國家安全」的人。我母親不反對××黨,一個老婦人能有多大能力?××黨卻把她視作大敵。2002年11月,公安局通緝她,她只好逃亡。逃亡了一年,七次改變居住地。由於互聯網上通緝,身份證無法使用。坐火車有時要查身份證,借房住要查戶口,危險萬分。住不下去了只能再搬移。幾次遷居在雨天,背著行李走路。我父親在今年初車禍受傷很重,後來當二人見面時言及此事抱頭痛哭。雖然環境如此險惡,但母親堅韌不拔勇敢面對。今年初她寫了一首詩,詩中充份表達了她堅定的信念和寧折不彎的品格。她堅信法輪功勸人為善,做好事沒有錯。中國憲法規定的宗教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沒有錯。靠著好心人的幫助掩護,這一年中她逃過了公安局的緝捕(崑山公安局於2002年11月開出對黃金玲的拘捕證)。

今年8月底,我父親回到崑山家中,取養老金時才知道他們的養老金銀行卡被公安局凍結了。因抓不到我母親,江蘇省崑山市公安局多次被上級批評,甚至所在派出所王所長因為我母親的事而被迫下崗(王所長對殺人案等破案很重視,對法輪功這個新的對像不能很好地「領會上級指示」)。在這樣的情況下,公安局方面找我父親談話,表示只要我母親回來,不抓不關,可以不「說清問題」(所謂「說清問題」實質就是逼迫揭發別人),允許不轉變信仰。當時我妹妹由於散發法輪功宣傳品(光盤)於8月8日在浙江嘉興被捕。我父親覺得母親應該回來以便集中精力處理妹妹的事,因此同意了公安局的意見,找到母親做勸說工作並於9月28日回到崑山家中。29日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當時我母親堅持認為自己無罪,不同意「投案自首」這個名稱,公安局也並未堅持。之後我父親就協助妹夫處理我妹妹一事。直到11月6日,公安當局把我父母親叫到崑山青陽派出所,610辦公室主任管祖興對我父母親說「只有投案自首才能從寬處理,而投案自首的必須條件就是說清問題」。他完全否認當時的承諾,威脅要逮捕入獄。當日公安人員即扣留了我母親並於下一天送轉化班(法輪功人員稱之為洗腦班)。我父親知道不願轉化很可能就回不了家進監獄了,因此於當晚把獄中需用生活用品和衣服送去,回到家中身心疲勞緊張,心絞痛復發。

我妹妹陳英華為了替法輪功說幾句話,散發點宣傳品被捕入獄,絕食抗議39天(第一次7天,第二次從9月12日~10月13日32天),手腳被整天禁錮在床上,連大小便也不鬆一下。在我父親去勸她停止絕食時,醫院工作人員對我父親說綁得時間長了「關節要退化,肌肉要萎縮,以後會殘廢」,明知如此後果,為甚麼還要將她兩手兩腳呈「大」字形綁在床板上?不打針、灌食時為甚麼也綁著?可見誰是真正的「邪」了,要摧殘生命。在大家的聲援下,嘉興公安當局10月13日傍晚讓我妹妹取保候審回家。我母親和妹妹已經長久沒見面了,經歷了這麼多苦難很想見面傾談,但兩地公安當局就是不允許互相探望。中國報紙說法輪功不講人之親情,實際上是誰在扼殺人之親情呢?在中國,除非你願意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否則隨時都有牢獄之災。進了監獄,如再堅持就倍受折磨,這種威脅隨時可以發生。

我父親在電話中告訴我,母親用毛筆錄下了葉挺將軍的詩《囚歌》──「為人進出的門緊鎖著,為狗爬出的洞敞開著,一個聲音高叫著:出來吧!給你自由……」。母親的心情我明白,她絕不肯為了自由而改變信仰。

中國政府對法輪功的血腥鎮壓已歷時四年多,像這樣動用整個國家機器,系統地,殘酷地鎮壓國民的精神信仰,使數以百萬計的人蒙冤受難,在21世紀的今天,這是令人難以想像的暴行。

言論自由、信仰自由、維護人權是加拿大人民最基本、最可貴的價值觀。作為加拿大人民和政府的代表,總理先生一定是帶著我們的這些價值觀出訪中國的。通過媒體的報導,我得知總理先生在訪問中國時表示,中國的人權狀況與十年前相比,有了很大的進步。但我認為,一個國家、一個政府對宗教信仰的全力打壓,這種事情在幾百年前中世紀政教合一的黑暗年代曾經發生過。而在當今的中國,對法輪功修煉者的鎮壓說明,中國的人權狀況落後了幾百年。

如果總理先生認為對中國政府的讚許是合理的,我能否請求總理先生及您的內閣:向中國當局交涉,釋放我母親和妹妹,頒發她們護照,以使她們能來加拿大和我團聚。用事實來證明,中國的人權狀況有了很大的進步。

我母親和妹妹絕不是罪犯,為了自己的信仰,她們不屈不撓,受盡苦難。我請求我的總理,政府和國會,運用你們的外交渠道營救我母親和妹妹來加拿大,讓她們獲得自由。

謝謝!

陳英毅
2003年11月10日

迫害直接負責人:

崑山市610辦公室:管祖興(512)5770-0113
崑山市政法委電話:(512)5771-8942傳真:(512)5770-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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