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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市七名大法弟子慘遭酷刑並被非法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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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月8日】2002年4月,大慶市的七位大法弟子張忠、李海、張興業、姚彬、江德榕、賈生輝、孫興被非法抓捕。邪惡之徒將他們鎖在鐵椅子上六晝夜酷刑逼供,用「打黑辦」的惡人對這些手無寸鐵、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善良的大法弟子大打出手。張興業、李海、張忠、戴志東等大法弟子憑著他們對大法、對師父的堅信,堂堂正正地闖關,未向惡警吐露一個字。最後惡警無計可施,只好將他們送到大慶市看守所及薩區看守所非法關押。直到九月下旬才對他們進行非法審判。

在這期間幾次提審,都是酷刑折磨。李海、張忠、戴志東等人絕食抗議迫害。張忠絕食近五個月,全身只有幾個腳趾還有知覺,當他的父母去要人時,惡警竟說就是死裏頭也不放人(明慧網有過報導)。而張興業雖然未絕食,一直堅持在號裏公開煉功學法。開始惡警也採取各種方式干擾、阻止,一看沒有效果,也就隨他去了。憑著整體的力量,在看守所開創了公開煉功學法的環境。

惡警深知這些大法弟子在大慶正法工作中所起的作用及他們的感召力,所以自他們被非法關押後一直嚴密封鎖消息,就是對他們的非法審判也是在極其秘密的情況下進行的。被非法抓捕的七個同修的戶口所在地分別在大慶市薩區公安分局及讓區公安分局,惡警卻將他們送到大慶市紅崗區法院進行非法審判,而且未通知他們中的任何一個家人,也未履行任何法律手續,只是讓30多名警察看著他們,七名久未見面的大法弟子互相切磋了一會兒,法庭的工作人員未進行任何庭審調查,就問他們還有甚麼要說的,最後非法審判在大法弟子的正義之聲中草草收場。張忠已被迫害得不能行走,是大法弟子張興業背到法庭的,直到現在張忠還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大慶市看守所,因腿不能行走而不能下隊。而且他們的刑期是上面內定的:張忠、李海12年;張興業10年;姚彬9年;其餘四人都是七年。

2002年12月上旬張興業、李海、賈生輝被送到大慶市監獄(直到監獄他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被判了多長時間),張興業與李海因拒絕穿號服,同時在監獄煉功,被惡警用刑。最近,張興業的同學去監獄看他時,是由同學將他背出號的。據說監獄裏的惡警又對他們採用不許睡覺的辦法折磨他們。現在監獄裏面的情況如何無從知曉。惡警不讓他們與家人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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