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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城市新興鄉大法弟子安星、安玲、黃英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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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月20日】安星,男,32歲,雙城市新興鄉新民村居民,只因修煉法輪大法,被抓捕,惡警說他接送資料,在新星鄉派出所折磨5天後,送雙城拘留所,在那裏吃了很多苦,被非法判刑8年,送哈爾濱新建監獄。

安玲,女,大概40歲左右,雙城市新興鄉新民村居民,被派出所抓捕後,套上袋子毆打(怕認出是誰打她),說她放置大法真相資料,並發資料,被非法判刑7年。

黃英,女,50多歲,哈爾濱市平房區果園農場職工,被新興鄉派出所從家裏抓走,在雙城市看守所提審時,被白玉橋等人用塑料管把臉抽腫,腳趾蓋打破,不能行走,由兩人架出提審室,新興鄉派出所的人還讓她告訴別人,不是他們把她打成這樣的,最後在筆錄上,記黃英撒大法真相資料五、六百份,被非法判刑3年,她讓女兒給她上訴,可是等到的卻是如不服判刑,要上訴,就加刑一年,她的女兒(不煉功)便打消了上訴的想法。

她們也都被送哈爾濱市新建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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