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立法委李主席:
您一定知道法輪功修煉者因為在中國大陸發生的非人迫害,三年來在香港以及世界各地進行和平抗議。在抗議中修煉者以靜坐和展示橫幅要求停止鎮壓,抗議完全是非暴力的。
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訴訟案歪曲了事實,法輪功修煉者是無辜的。今年三月,四位瑞士及十二位香港的法輪功修煉者在香港中聯辦樓前空地進行合法抗議,他們被香港警察以暴力強行帶走。警方以「阻街」和「襲警」罪名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檢控,現在此案正在審理之中。
在逮捕過程中警方施用了陰毒手段。比如,警方使勁地掐年長婦女的頭頸,點按敏感穴位,拽頭髮等等。使九位修煉者受到傷害。而修煉者是以真善忍為原則進行和平請願。
為甚麼香港警方踐踏自己居民和外國公民的權利,而他們的行為完全符合香港的法律?訴訟案恰好發生在中國江澤民政府加大對海外民主國家法輪功的迫害,而「黑名單」的存在使法輪功修煉者在其他國家的基本人權被剝奪。
訴訟案是中國江澤民集團將迫害擴展到國際社會的又一例證。這不僅僅是關於法輪功的問題。這也是對香港一國兩制的直接威脅,更是對民主制度的嚴重踐踏。香港法庭如果妥協於中國政府中幾個當權者的壓力,那麼她將失去自己的司法公正性,甚至民主也將成為空談。
全世界在關注著此案。如果香港警察的誣告勝訴,那麼真正敗訴的將是香港的人民。這起訴訟案可以衡量出如何看待鎮壓,如何對待香港的民主未來。我們呼籲您停止這場歪曲事實的訴訟。
此致,
挪威法輪大法協會
200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