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9年10月份我第二次被抓,前後不到三個月。辦事處的人認識我,說我是頑固分子,我就與他們講,是單位領導逼我來的。辦事處的人很生氣,埋怨我單位領導不會作工作。為此單位領導和派出所的人吵起來,相互推責任。當時在前門派出所時,他們很「理直氣壯」罵大法弟子不好好在家煉都跑到北京鬧甚麼。當時我就告訴他,我是因為你們公安抄家抓人,我才來北京上訪的,還沒來得及去就被天安門警察騙來的。當時他就不再說甚麼了。因為那天我在天安門休息準備找上訪局上訪,不到10分鐘過來兩個武警問我幹甚麼的。我告訴他們「我是煉法輪功的,我要去上訪。」他讓我跟他走,我就與他講「我坐在這裏沒有影響社會治安,沒有犯法,為甚麼跟你走?」這時圍了很多人,他有些不好意思,說做個調查,看看「人大」會之前有多少人上訪,登完記就沒事了。那時我很單純,沒想到他們會騙我,就上了警車,就這樣第二次被帶了回來。回來後單位領導不找自己的工作失誤,反而發洩私憤把我當成了重點人物。每次有官員視察,都把我第一個介紹給他們。那時我時刻把法放到了第一位,真能以苦為樂,狀態一直很好。
不久單位領導告訴我要把我判刑。晚上我做了一個夢,非常清楚,夢見我沒有被送到原來定的地方,而是去了一個居民區,我到了一所最黑(整個牆壁,屋裏屋外都跟炭一樣黑)的屋前,那裏有一個很醜的老太婆,很兇的。我想我不會被判刑的,可能會被綁架去一個很邪惡的地方。每天我就不斷地背法背經文,堅定自己的正念。果然不久,到期時判刑沒批,領導為了逃避責任騙我的家人把我送到了精神病院,在那裏我受到精神上的巨大傷害。開始他們強行把我按倒在地給我灌藥。在那裏沒有自由,整天對著精神失常的病人。有時病人發病時打人,搶我的東西。每天我無人說話,就像一個小孩在黑夜裏一種無助的感覺,很寂寞,加上藥物對身體的反應。不知他們給我吃的甚麼藥,使我呼吸很困難。我跟大夫講,他們不理我。我忍受精神和肉體的折磨,我也不知道會關多久。那裏有大法弟子被關了半年也還沒有出去。我當時心裏只有一念,就算死在裏面,我也不會寫「保證」的。
本來入院三天確診,他們拖了五天。當時圍了六個大夫問我問題,我就用師父的話講給他們,他們確診我很正常。在關押我期間,有一病人跑了(大夫和護士都被罰款了),他們怕我跑了擔責任也不願關我,但是單位以各種理由推托不肯接我回家。我每天心裏默念師父幫我。10天後單位迫於壓力接我回到單位(派出所不讓我住原來的地方,又不讓我到別處住,單位本應分的房子不給了),我至今仍在單位住。
被關在精神病院雖然只有10天,可對我的精神造成了無法彌補的創傷,這是江氏集團破壞人權的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