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作為一個自由港,在1997年從英國回收時,中國政府承諾了「一國兩制」,並通過了香港基本法。基本法中第27項條款規定:「香港居民有言論,新聞和出版自由,結社和集會自由,遊行和示威自由;以及成立和加入工會和罷工的自由和權利。」這使得香港和世界上其他民主國家一樣,公民有合法表達自主觀點的權利和遊行示威的自由。然而今年三月間,發生在香港中聯辦前的16位法輪功學員的抗議事件中,香港警方卻扮演了一個與自身法律格格不入的,有悖一國兩制承諾的狼狽角色。基於眾所周知的原因,為了有效制止江澤民邪惡集團的瘋狂虐殺,拯救身陷牢獄、勞教所、洗腦班中慘遭酷刑的同修的生命,法輪功學員三年來堅持不懈地在世界各地舉行抗議示威活動,及多種形式的救援活動。秉承真善忍原則的法輪功學員在陳情訴冤,救援同修等各類活動中,其和平、理性、守法、律己的公眾形像,已被國際社會普遍公認,不僅從未與當地警方發生過衝突和肢體摩擦,相反,還獲得了高度信任和善意的支持。相對於國際社會對法輪功的了解認識水平,香港警方暴力抓捕法輪功學員,及後來顛倒黑白的所謂「阻街」「襲警」的誣告,令人深感震驚。公然蔑視法律的行徑更令國際社會嘩然。相比之下,給行人留了足夠的地方,將自己收縮在不能再小的地方一字排開的法輪功學員,在遭受暴力中,所表現的承受、忍耐、平和精神,任何明眼人都知道誰是無辜的受害者,誰應得到正義扶持。
阻街誣告案說明,在江澤民的強權政治獨裁統治下,港府正在亦步亦趨地推行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的大陸政策,逐步改變自由民主的香港環境。可香港的歷史環境,港人的傳統意識,國際社會對香港的理解決不會容忍這一幕的發生。因此,誣告鬧劇招致世界各地眾口一詞的譴責聲浪和良心審判。香港正面臨嚴峻的考驗,是屈服獨裁者的淫威,還是維護香港的自由民主的政治形像,「阻街」誣告案就是一塊試金石,全世界自由民主的國家,和正義的人民正在拭目以待。我們相信香港人民是明是非的,這件「阻街」誣告案,從現場錄像和所有的數據看,是非曲直一目了然。我們呼籲,所有有良知的香港社會各界和每一個善良的香港人給予關注。我們希望香港能有個美好的未來。
俄羅斯及獨聯體地區法輪大法學員
2002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