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的是,美國學員普遍被認為每個人都很有能力,很多學員自己也認為自己很有能力,可是為甚麼不容易體現出整體的協調性呢?為甚麼常常在自己覺得悟得很好、做得不錯的時候,旁觀者卻有不同的觀察與判斷呢?為甚麼常常「不得不」因為各種別人的不是、不解、不配合而為自己辯解或鳴不平呢?學法是根本保障,可修煉人學法與常人學知識的區別是如何從我們的言行中自然體現的呢?
德國之行和冰島之行之後,在討論中往往聽到兩種不同聲音。一種在找自己哪裏做得不夠好、沒在法上,以便儘快調整,跟上正法進程。有這樣想法的學員做起正法的事一般都非常清醒、主動。另一種則比較強調別人沒去實地或者不夠了解情況,而自己做的是有依據的、應該得到肯定的,做的不好的部份責任在個別人,整體協調和調整也是別人才能負起的責任。這樣的想法讓一些人對大局相對冷漠,比較注重局部和個人目標。我想,法學到今天,其實大家心性都是很高的,道理也都明白,只是很多時候沒有意識到干擾的嚴重性,未能時時用正念排除干擾。
師父在波士頓講法中說:「因為你們還在同化法的表面是需要不斷地提高的,你在不斷地提高的時候,就要給你安排那些所要修去的東西,每一個境界有每一個境界中的狀態,如果你停在那裏,那肯定就會跟不上正法的形勢了。」。上述這些現象雖然只是一些個人觀察,不一定準確客觀,但或許仍然值得海外學員(特別是美國學員)思考?
說到常人的聰明能幹與修煉人的某些執著,讓我想起了愚公和智叟。愚公的堅定誠意與實幹終於感動了上天,神來相助,瞬間搬走了大山;智叟的聰明使他幹甚麼都得費心盤算,可用他的常人方法能解決的問題就太有限了,至少,搬不走大山,所以智叟也就不屑也不會積極去做移山那樣的事,更何況完全是為了別人。修煉了,發現愚公的故事讀起來別有趣味。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7/11/239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