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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鳳陽街派出所、海珠區看守所、和花都區勞教所對我一家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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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6月19日】早在2000年6月18日,我和我先生到廣州天河體育中心準備集體煉功。我先生當即被天河區公安局所抓,後轉回鳳陽街綜治辦,南珠居委的不法人員到家抄走大量法輪大法書籍。因此在同年7月中旬,我和先生一起被鳳陽街派出所軟禁在招待所十幾天,當時我已懷孕8個多月。邪惡之徒將在招待所的1500元的費用向我先生單位索要且在工資中扣除。

在我女兒出生十多天後,南珠居委、海珠區、鳳陽街綜治辦的不法人員不斷到我家騷擾,做所謂的思想工作。為不被邪惡迫害,我們搬出番禺,後被鳳陽街派出所追查到,又將我們抓到招待所。我抱著2個多月的女兒強力抵制後被放回,而我先生被軟禁了4天,期間我先生絕食要求無條件解禁,後來警察向家人索要400元的費用之後放回。

放回後我們再次離開邪惡之徒的掌握,匯入正法洪流中。不幸在2001年5月底再次被邪惡之徒發現。鳳陽街派出所的警察將我和8個月大的女兒、我先生綁架到派出所監押。我先生被惡警用手銬一直銬在座椅的扶手上,他在拒絕配合無理的審訊和拒絕惡警拍照時被惡警穿著皮鞋踢打。

後來我得知在我們被綁架當天的深夜,鳳陽街派出所的警察未經任何法律程序在我住所抄走現金19000元、存摺、手機、傳呼機、電話、收錄機、大法書籍一批,並未開有任何收條,至今全未歸還。(邪惡之徒後來竟然還到看守所向我先生索要存摺密碼,但未得逞。)

在派出所非法監押兩天後,我和8個月大的女兒被押到招待所軟禁,先生被押到海珠看守所。我在招待所再次絕食要求無條件釋放,邪惡之徒們麻木不仁得沒有任何反應,反而為將我送去洗腦班,強行要我家公帶走孫女,在我沒有反抗能力的情況下,強迫將我和8個月大的女兒分開,我被押到洗腦班軟禁、洗腦。後我因心跳加速、血壓升高、3次送院急救下才被放回。

我先生被非法關押在海珠區看守所至2001年10月後,被邪惡勢力以莫須有的罪名未經任何法律程序直接送往廣州市花都區赤坭鎮廣州市第一勞教所非法勞教3年。在那裏,他除被強制洗腦外,還必須超負荷勞動。勞教所私訂:「不轉化必須從早上7點到晚上10點幹活。」即減除休息時間勞動13小時。在今年春節後,我前往勞教所探望我先生時遭到勞教所拒絕。問及原因,理由是「政策」規定:不「轉化」不給探。至今我已得不到他的任何消息。

善良的人們,清醒吧!從我們的身上你可以看到中國大陸邪惡勢力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我們的師父教導我們真、善、忍的法理,我們遵照師父的教誨,從未違反任何國家法律、法規。我們卻受到如此的迫害。在中國像我的家庭受到這樣的迫害只是滄海一粟。善良的人們,請你們伸出援手並呼籲各國政府及世界人權組織關注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制止迫害。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7/3/237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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