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歷史上的因果故事在告訴人們甚麼(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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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5月22日】
經曠

河間國兵士張粗、經曠兩個人友善。晉朝太元十四年五月五日那天,二人共登鐘嶺坐在山巔。張粗喝酒多了失了本性,拔刀殺了經曠。經曠托夢給母親,自己說:「被張粗殺了,屍體在山澗裏,被脫掉了衣裳蓋在肚子上,你們尋找的時候一定很困難,我就讓衣裳在那地方飛起來。」第二天派人追捕,全都像經曠說的一樣。張粗知道事情敗露,想要逃避,他剛一出門,看見經曠手拿雙刀,比劃著要殺張粗,張粗就不敢動了。經曠母親立刻報告了官府。張粗伏了罪。(譯自《還冤記》)

太樂伎

宋朝元嘉年間,李龍等人在夜間搶劫掠奪。當時正是丹陽人陶繼之任秣陵縣令,他命人秘密尋查追蹤,不久就擒獲了李龍等人。李龍等人作案那天夜裏,太樂伎和同伴們去別人家住宿,一起奏樂歌唱,結果也被抓去了。陶繼之沒有認真審理,給他判了個是這伙強盜引導的不真實罪狀,隨著李龍等人一起上報了。儘管太樂伎所住宿的房主和賓客們都證明太樂伎沒有參加,也沒有起作用。後來陶縣令也知道自己冤枉了太樂伎,上報材料不真實。但是上報的文書已經發走了,他又不想自找麻煩,怕對自己不利,就將錯就錯了,太樂伎和李龍等十名搶劫犯被判在郡門斬首。

太樂伎的聲調姿態都很出眾,又才華過人。他將要被處死那天說:「我雖是個貧賤的下等人,但是少年時心裏就羨慕善良的人,從來沒作過壞事。我實在沒有參與搶劫,陶縣令已經全都知道了。現在我冤枉也被殺害,如果沒有鬼也就罷了,如果有鬼我一定要到天府去告狀。」然後彈著琵琶,唱了幾首歌被處死了。大家都知道他太冤枉,沒有不掉眼淚的。

經過一個多月,陶縣令就夢到太樂伎來到他的桌案前說:「過去我冤枉被殺,實在是氣不忿呀,現在我告到天帝那已經得理,所以今天來殺你。」說完便跳到陶繼之的嘴裏,然後就落到肚子裏,陶繼之立刻嚇醒了。不一會倒在地上,像得了瘋癲病一樣,很長時間才甦醒,不一定甚麼時候發病,發病時身子不是後倒就是前傾,頭可以挨著後背,四天就死了。他死以後家裏變窮了,兩個兒子也死得早,還剩下個孫子,窮得在路邊受凍。(譯自《還冤記》)

袁粲幼子

齊高祖想要出家。宋尚書令袁粲起兵不從,結果被害。袁粲的小兒子被乳母偷著帶走,投奔袁粲的門生狄靈慶那裏。靈慶卻把孩子殺了。一年後,狄靈慶忽然看見袁粲的幼子騎著狗玩,像往常一樣,他的後面還有一條狗走進靈慶的家。遇到靈慶,便咬死了狄靈慶。狄靈慶的妻子和兒子一起也被狗咬死。(譯自《還冤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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