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父在《轉法輪》第五講中說:「這個法輪圖形是宇宙的縮影。」在第六講「心一定要正」中又講:「我告訴你,那法輪比你生命都值錢,他是一種高級生命,……」
因為當時理解不了,有很長一段時間我就一直難以接受:法輪是那麼神聖了不起的,那嬰孩怎麼能把它當車輪子用呢?
後來漸漸地明白,雖然嬰孩把法輪當車輪子用了,但他卻沒一點兒對法不敬的問題,因為他就是那個境界中的生命,就是那麼純淨,天性又好玩兒。
我們在寫文章時,也是這樣,誰都想把文章寫好,誰都不想讓法受損失,在引用師父的話時,我們都是本著對法負責、對後人負責的態度,嚴肅認真、慎之又慎的。如果是在這樣的心性境界下,我覺得引用師父的話時,怎麼引用都不會有問題。
師父在《在美國西部法會上講法》中講:「因為法是圓融的嘛,他整個是貫穿在一起的,你怎麼看他都能夠解釋。正過來看,反過來看,從中間看,無論採取甚麼辦法,怎麼看這部大法,他都是能夠貫通在一起,都能夠互相解釋,都能夠互相起到一種連帶的作用,這就是大法圓融不破的因素。」
我有過很多這樣的感受,我在讀心得文章時,絕大多數的情況下都是一字不落地仔細地讀一遍,在讀的過程經常有所領悟,這種領悟往往與心得可能沒有太直接的關係,但卻與我修煉中的當前狀態密切相關。畢竟是法,用引號引住的一個標點那也是法,同樣有無限的內涵。
「問:我很想弘法,但有時擔心自己做不好,不小心會破壞大法,怎樣把握?
師:談你自己學法的體會。別把法當做你自己的話,別曲解法去講,談你自己的體會。你怕破壞法可以這樣談:你說我從這個法中體會到甚麼,怎麼樣。你再加上一句話說,這個法裏邊的內涵非常的大,這只是在我這個境界中現有的體會而已。這不是破壞法。或者你講老師怎麼說的,你叫他自己去認識。這都不是破壞法。你要是把我講的話,當做你的話去跟別人講,無意之中在起到一個不好的作用。那麼有的時候別人也把自己的觀念加到法中去,他這句話是這麼回事、那麼回事。他這一解釋可壞了,他不就是亂解釋法了嗎?其實法有很深的內涵,他根本解釋不了。你只能說:我認識到法還有這樣的內涵在裏面,還有更高的內涵。這都沒有關係。」(《在北美首屆法會上講法》)
文章和談話之間也就是一個書面語言和口頭語言之間的關係,我覺得師父的這段法對於我們寫文章(如何引用法)也有同樣的指導意義。
在我們寫文章時,有時是先引用師父的話,然後說我從中悟到了甚麼,這樣行;有時會先講我們悟到了甚麼了,然後引用師父的話,其本意也不是用師父的話來證明自己是對的,那意思就是我所悟到的這點理是從師父的這段法中悟到的,這樣也行。不管是哪一種情況,我們在讀到同修的文章時,都不是被動地無選擇地認同作者的認識,我們都會用法來衡量。
在我們寫文章時,有時只是引用師父的一句話、幾句話,甚至有時是半句話,在引用時,為了上下文的連貫、通順(同一句話在原來的語言環境下是順暢的,換個語言環境時,可能就需要做適當的調整才通順),就有可能對關聯詞等做一些適當的調整。如果是在能保證不曲解法、又不讓人誤解的前提下,這樣做也不能算錯。
個人認識,不妥之處請功友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