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民事訟案由華盛頓民權律師麥克梅恩(Martin F. McMahon)承接,據他所知,這是美國境內首宗以外國政府部門為被告替本國人維護自由及隱私權益的民事訴訟案。過去兩年間,曾有受鎮壓迫害的大陸法輪功學員,委託美國人權律師控告大陸公安部門主管及國家主席江澤民,以美國本地法輪功學員為原告的法律訴訟,這也是第一宗。麥克梅恩指出,自從1999年7月北京當局大規模鎮壓法輪功以來,美國各地法輪功學員座車被焚燒、在中領館外被圍毆、住宅被潛入及竊聽、電話留話恐嚇等事件時有所聞。他說,他手上的證據足以控告大陸政府公安單位在美國領土上從事犯罪行為。
麥克梅恩說,所以把中央電視台也列為被告,是因為該電視台「以不實報導及剪接,誣蔑美國法輪功支持者為大陸法輪功集體自殺的唆使者」。
麥克梅恩三日上午具狀提出控告,同時也在華盛頓聯邦法院前舉行記者會,多位原告出席陳述受害經歷。原告之一的紐約法輪功發言人拉旭玲(Gail Rachlin)說,1999年7至9月間,她在紐約的住處三次被潛入,失竊物品包括電話記事本、報稅資料。
拉旭玲說,原告有多人被攝影、跟監的經驗,除了控書中的近50名原告,尚有許多學員怕再受威脅,不敢加入這次的集體控告行動。
來自大陸的林佔佟在記者會上說,他用來運載法輪功宣傳品、標語的道奇座車去年年底在芝加哥中國城附近被焚毀;來美留學的方霖則因兩度在芝城中領館外被毆打、私人物品被搶而加入控告行列。